《蘋果》分類廣告 騙人失金

出版時間 2003/09/05
香港商蘋果日報大樓。
香港商蘋果日報大樓。

嘉義縣水上鄉的阿明投訴,今年7月底他看《蘋果日報》分類廣告上「護士私兼」色情廣告,去電召妓,結果不但沒嫖到,還被對方以匯款詐騙手法騙走近10萬元。

已婚的阿明說,歹徒一開始即言明找小姐交易一次3000元,不過,須先匯嫖金,才能請小姐過去,他不疑有詐即依歹徒指示到自動櫃員機匯錢。之後歹徒又用各種說詞,他又依指示按鍵操作後,又失金95111元,全部共損失98111元。阿明說,「連小姐都沒看到,就『了』這麼多錢,實在很冤枉」。
記者佯裝尋芳客撥打該電話,歹徒行騙手法果如阿明所言,好笑的是,在記者表明身分後,歹徒居然還大言不慚,「記者又怎樣,我們也是『正派經營』,你怎能如此欺負人呢?」無恥至斯,真是令人哭笑不得。

另外,楊小姐投訴,8月8日她看到《蘋果日報》的徵才廣告,刊登「泛亞現金卡傳送員」工讀生的求職訊息,便打電話詢問,對方告訴她僅需在15天內發出5000則簡訊,即可領月薪2萬元。
對方要她先提供銀行帳戶號碼,佯稱是為轉薪資用途,並說要先轉一部分的錢給她,不料她依言操作後帳戶裡僅剩的錢全被騙光。楊小姐說:「就是因為缺錢想找工作,怎麼會連剩下的吃飯錢都沒了。」
泛亞商業銀行表示,此則求職廣告並非泛亞銀行刊登,泛亞銀行若徵求人才必定會清楚刊登公司全名、電話及地址,絕不僅提供手機號碼。
《蘋果日報》分類廣告業務總監洪竟城表示,對於「阿明」及楊小姐因看《蘋果日報》分類廣告而受騙十分遺憾,接獲投訴後,已將此詐騙廣告抽掉,不再刊登。
洪竟城說,將來對於來登廣告的內容必定更謹慎,若有疑似詐騙集團內容,則立刻拒絕刊登。但洪竟城也說,由於分類廣告則數太多,無法逐筆審查,所以提醒讀者,必須自己小心,避免受騙上當。警方則指出,詐財手法萬變不離其中,不離「色」、「利」二字,唯有民眾自制,不貪色貪財,詐財集團才無從得逞。

負責人:葉一堅
開報日期:2003年5月2日
地址:台北市內湖區行愛路141巷38號
電話:02-6601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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