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給錯藥害死胎兒

出版時間 2003/08/27
褚雅蘭激動泣訴拿錯藥事件,讓她孩子死了、母親也受到傷害。杭大鵬攝
褚雅蘭激動泣訴拿錯藥事件,讓她孩子死了、母親也受到傷害。杭大鵬攝

李信宏表示,發生給錯藥事件後,他與岳母上門與黃理論,沒想到,黃竟反唇相稽:「自己(指褚)看不清楚,長眼睛幹嘛!」還嘲諷顏面傷殘的褚母說:「大白天看到鬼。」令他們難以接受,因此他將孩子的屍體冰在冰箱,因為他認為「孩子無法瞑目」。

黃、林因參加診所舉辦的員工旅遊,昨天並未出庭,僅委由律師何威儀代為說明,何表示:「整件事並非給錯藥,而是褚拿錯藥。」何強調,根據衛生署鑑定結果,褚誤服的藥物,對於胎兒並沒有影響,黃、林兩人並無過失。
對此李則當庭駁斥,他說,他自行調查林提出褚誤服的藥品處方,結果其中有兩顆藥品的使用說明,即清楚寫著孕婦不適合使用,他認為鑑定結果根本不可信。
這起事件,起因二○○○年十二月十四日,當時懷有十周身孕的褚女,因為感冒鼻子不舒服,而到黃峰鋼所開設的冠德診所求診,不料,褚拿到前一位病患劉春惠的藥包,從事美髮業的褚返家後,因忙於照顧孩子及客人,沒有詳細看清藥袋姓名,便服下兩包藥,傍晚褚即出現四肢無力,腹部不舒服等症狀。

李信宏返家,發現妻子拿的竟是別人的藥包,急忙致電診所卻無人應答,情急之下,趕緊載著褚到忠孝醫院就醫,醫師表示應無大礙,便要褚女返家休養,翌日,褚女到平時產檢的婦產科檢查,孩子仍有心跳。
二十六日褚女返回婦產科產檢時,胎兒已無心跳,無法接受事實的褚,一連跑了台大等醫院檢查,結果都是一樣,令她無法接受,至今天天以淚洗面,最後則在三軍總醫院拿掉死胎。褚女認為診所的醫師黃峰鋼、藥師林志彬,給錯藥導致她胎死腹中,以及忠孝醫院和急診醫師邱建銓(已離職)未盡力醫治,請求連帶損害賠償五百萬元。

民眾取藥時,首先應確認藥袋上的姓名無誤,再清點藥量並詳細了解服用方式,若有任何疑問,應立即請教藥師。
而負責給藥的藥師,更應落實「三讀五對」。所謂三「讀」就是從藥櫃中取出藥物罐時、調劑時、給藥前,要三次確認藥品是否與處方簽相同。五「對」就是調劑過程要注意:個案對、藥物對、劑量對、時間對、途徑對,藥師發藥前也應再核對病人、藥品是否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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