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3千萬保金燒死孕妻

出版時間 2003/08/21
為了鉅額的保險金,丈夫林宗志放火燒死太太蘇秋美,面無表情的聆聽宣判。
為了鉅額的保險金,丈夫林宗志放火燒死太太蘇秋美,面無表情的聆聽宣判。

女死者的老父因此事不久前一病不起,早前去逝;蘇秋美母親在法院哭著說:「老天有眼!今天剛好是我老伴去世滿七(四十九天)!林宗志判死刑,罪有應得!」

前年八月嘉義縣六腳鄉蘇厝寮一處民宅發生火警,當場燒死懷孕七個多月的蘇秋美,睡夢中的蘇秋美父母及時逃出,當時僅受輕傷,但房子全毀。案發時,陪蘇秋美從台北回嘉義縣娘家的林宗志,自稱肚子痛,要蘇家大哥蘇吉郎開車送他去醫院,火災即發生在他離開半小時之後。

檢警原以為蘇秋美是突如其來的火燒死,不過警方後來在現場找到汽油桶,懷疑有人縱火,檢察官和法醫驗屍,赫然發現蘇秋美體內有毒物反應,衣領殘留易燃的丙烔物質,再追查,又發現林宗志結婚前先為蘇秋美投保了一千二百萬元,婚後又投保了二千萬元保險,而研判林宗志是為保險金謀財害命。

警方調查發現,林宗志案發時有不在場證明,但他卻是最有「動機」的人,因為三千二百五十萬元保險金受益人都是他。檢警深入追查,發現命案現場起火點是客廳電視矮櫃內的拖鞋,燒焦的拖鞋內有排炮,還有引線,引線則一直拉到蘇秋美的床上,蘇秋美的衣服和棉被也被包裹了機油罐,屋內也找到四公升的機油罐,加上屍體正面躺著燒焦,沒有掙扎痕跡,應是在重度昏迷下燒死。

警方更發現遺留在現場的牛奶中殘留二級GHB新型強姦藥丸,林宗志承認端牛奶給蘇秋美喝。案發前,林宗志堅稱肚子痛,急性腸胃炎要去醫院,醫師卻證實他就醫時健康良好,警方認為林顯然是裝病,製造不在場證明。蘇秋美陷入昏迷的過程也符合專家鑑定GHB的發作時效,種種證據都指向林宗志犯案。

蘇秋美屍體雖輕微彎曲,但沒有掙扎痕跡,由採證推論是熟人所為,先讓蘇秋美昏迷,再布置「延遲點火裝置」,在一定時間內引燃火源造成火災,蘇秋美因已重度昏迷而無法逃離。
案發後,辦案人員還特別找來美國測謊協會測謊專家對林宗志測謊,他沒通過測謊。蘇秋美的母親昨天淚流滿面說,她有七個子女,蘇秋美是老么,個性溫柔,從小孝順乖巧,在成衣加工廠上班,生活十分單純。

一九九九年底,三十八歲的蘇秋美經友人介紹認識林宗志,家人對林宗志印象不佳,因為他不太說話,讓人覺得很陰沈,而且當時他才出獄沒有正當職業。但到了二○○一年五月二十日,蘇秋美懷了三個多月身孕,生米煮成熟飯,家長不好再堅持反對,同意他們結婚。

蘇秋美的姪女蘇寶秀和她最投緣,婚後,蘇秋美曾對姪女訴苦說林宗志常打她,還說林宗志表示懷了男孩就送人,只願養女兒,曾因驗出是男胎而打她。蘇寶秀說,蘇秋美被燒死的頭七,她夢見蘇秋美蹲在地上哭,說自己是被害死的。 

林宗志殺妻騙保險金經過

姪女夢死者哭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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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林宗志在牛奶中加入二級GHB新型強姦藥丸,拿給蘇秋美飲用,將她迷昏。
2
2. 林在房間內布置「延遲點火裝置」,在一定時間後引燃火源,發生火災,將懷胎七月的蘇秋美燒死屋內。

1994年 任省政府建設廳技士,因貪汙被判7年2個月徒刑
2000年 因竊盜罪判處拘役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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