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醬菜大王」子遭表兄綁架

出版時間 2003/08/13
綁架自己表弟的顏聖文(左)和同夥卓冠鋐一起銬在警局裡。湯敏鋒攝
綁架自己表弟的顏聖文(左)和同夥卓冠鋐一起銬在警局裡。湯敏鋒攝

根據林家人表示,林姓學生的父親在台中市建國市場做醬菜批發,生意遍及全台,家境不錯。綁匪之一的顏聖文(二十四歲)就住在林家附近,兩家之間有親戚關係,肉票應該叫顏嫌做表哥,不過儘管二家父母熟識,孩子輩之間卻互不認識,顏姓嫌犯擺的第一個大烏龍就是綁到自己的表弟。

被綁的林姓學生表示,前天早上六時四十分,他從住處騎腳踏車出門,準備到學校上暑期輔導課,行經益民路二段附近,突然遭到一輛白色BMW轎車攔下,其中一名歹徒下車說有同學找他,就將他半推半拉上車,歹徒還恐嚇說「車上有『傢伙』」,他驚覺不妙,知道自己遭綁票了。
後座歹徒隨後用頭套套住其頭,並喝令他趴下,還用膠布貼其眼、嘴,並用繩索將綑綁,十一時左右,歹徒把他帶至苗栗通宵鎮烏眉坑一家雜貨店前,要他打公共電話回家,叫家人準備一千兩百萬元贖金。

歹徒擺出的第二個烏龍就在此時發生,當顏嫌帶著肉票打公共電話時,雖然拿下了林姓學生的頭套、膠帶,但顏嫌為了叫林姓學生聽話,用手肘撞擊肉票胸部,要肉票配合,由於行跡相當怪異,講話聲音又大,於是被公用電話附近的一位婦人記下車號報案。
警方根據不完整的車號和車型,過濾上百輛車輛,發現犯案的BMW轎車隸屬台中市大雅路一家車行,並查出嫌犯顏聖文竟然用自己母親的名義租車,跟一般嫌犯利用假身分租車比起來,顏姓嫌犯太容易就讓警方查出自己的身分,是嫌犯們擺的第三個烏龍。
之後,兩名嫌犯開著租來做案的車出了車禍,遭到車行索賠四萬多元,顏嫌於是向住在沙鹿鎮的堂姐求援借錢,堂姐追問下,嫌犯又漏嘴說出自己綁架了「大里一名很有錢的人的兒子」。

家人在察覺顏聖文犯下大錯案之後,由母親出面苦勸他趕快出面投案,顏嫌此時才得知肉票是自己的表弟,於是在昨天凌晨將肉票載回大里釋放,但自己卻沒有在第一時間向警方投案,反而躲回家裡睡覺,等到警方衝進家裡逮捕顏嫌時,錯失了主動投案得減刑的機會,又是一大烏龍。至於同夥的卓嫌(二十二歲),則在清晨落網,兩嫌坦承缺錢花用,見肉票家境富裕,才共謀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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