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飆車追撞 家暴父救子

出版時間 2003/08/03
「都是爸爸救了我!」小杰被爸爸往反方向拋出,雖然受傷骨折卻保住一命。張智舜攝
「都是爸爸救了我!」小杰被爸爸往反方向拋出,雖然受傷骨折卻保住一命。張智舜攝

目擊者指出,由於該路段路燈昏暗,昨天凌晨一輛疑似改裝車以超過一百公里的速度急馳,只聽到「碰!」地一聲,隨即聽到小孩的哭聲,目擊者曾騎車追緝但仍被肇事車輛逃逸,現場遺下一條長長的煞車拖行痕跡。警方昨天緊急調出附近商家的監視錄影帶,以追查肇事駕駛兇手。

車禍中的死者林惠英(三十七歲)、其夫石光輝(四十歲)性命垂危;二人的七歲幼子小杰,則多處骨折及擦傷。
女死者上個月曾與因爭吵遭丈夫持剪刀刺傷,十八歲的大兒子因而申請家暴,二人最後在協調下重修舊好。前晚十時許,夫婦帶著七歲幼兒前往鶯歌友人家聚餐,沒想到卻在返家途中招致家破人亡悲劇。
昨天凌晨一時許,石光輝一家三口從鶯歌聚餐結束,林惠英不放心讓丈夫酒後駕車,因此便由她騎車載著丈夫及小兒子返家,就在行經鶯歌中正一路一帶時,後方一輛高速行駛的轎車在完全沒有煞車的情況下,突然從後方撞上他們。
據報案的目擊騎士表示,當他看見前方停著的灰黑色轎車時,本欲上前察看,不料對方見到他後隨即驅車逃逸。他立即騎車追趕,一旁檳榔攤的老闆見狀也馬上騎車追了出來,「但轎車速度實在太快!」目擊者說,二輛機車在追了一會後,還是讓對方逃逸,目擊騎士搖著頭表示:「車子的時速起碼超過一百六!」

目擊者返回現場打電話報案,警消到場時,發現男傷者已無生命跡象,送醫急救後情況仍不樂觀;而掉落路旁草叢的林惠英,則因路燈光線太暗,直至警消在凌晨五時重回現場勘驗時才被發現,不過她早已氣絕多時,四肢已僵硬發青。
而在事發時先被父親推開,減緩衝撞力的小兒子,因外傷嚴重有多處骨折,經過開刀搶救十二小時後始清醒過來,但他還不知道已經家破人亡,只是驚懼地向醫護人員喃喃說著:「爸爸有保護我!都是爸爸救了我!」讓醫護人員不忍告訴小男孩他父母不幸的消息。

楊嘉馹律師事務所律師楊家馹表示,肇事致人於死並逃逸者,在肇事逃逸部分,將處六個月以上、六年以下有期徒刑;而過失致死部分,則將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除非和解,否則不得併科。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應即向警察機關報告,不得駛離;違者吊扣其駕照三個月至六個月;逃逸者吊銷駕駛執照並永遠不得再考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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