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莊父子討債 押人恐嚇

出版時間 2003/08/01
林碧梓【左一】父子涉嫌率同少年暴力恐嚇討債。突發中心攝
林碧梓【左一】父子涉嫌率同少年暴力恐嚇討債。突發中心攝

【突發中心╱台北報導】北縣瑞芳分局昨午破獲一起地下錢莊業者強押被害人暴力討債的案件。一名地下錢莊業者,在討債不成後,竟帶著二名兒子與小弟強押被害人到山區,意圖以「活埋」對方恐嚇討債。警方路檢聽到嫌犯車內傳出救命聲,當場救出被害人,嫌犯雖矢口否認犯行,訊後仍被移送板橋地檢署偵辦。

警方調查,在北縣新莊市經營當鋪的嫌犯林碧梓(四十五歲,有重利前科)涉嫌與大兒子林佳慶(二十五歲)及未成年的小兒子夥同另三名未成年少年(均為學生)強押被害人陳富堂(五十五歲,雲林縣人)「索討」一百多萬元債務。

被害人向警方表示,五年前因急需周轉,在友人介紹下向林嫌借了十五萬元,月息二萬二千五百元,三年來還了本金、利息計二百多萬元,對方卻聲稱還積欠一百零四萬元。被害人表示,在去年十月林嫌即曾經叫人到他店內,將他與太太強押到南部老家,他在暴力控制下,向友人調借三十六萬並簽下一張四百五十萬元的當票後才平安獲釋。

警方表示,前天深夜,林嫌等十人又到被害人在北市經營的唱片行毆打他,並用電擊棒電他,造成他臉、胸及下體受傷,並被強行押走,表示要把他「活埋」,不料卻遇上警方臨檢。被捕的林嫌向警方表示,是被害人先打他及兒子,他才出手毆打對方,他也沒使用電擊棒向被害人施暴,會帶被害人上車,是因為要開往瑞芳山區「討債」,林嫌二名兒子及其他三少年,均否認有暴力討債。

林嫌指出,前年被害人向他借了一百零四萬元未還,他找了二年才找到被害人,至今對方連利息也都沒給,根本就沒有指控的地下錢莊高利貸事實。警方訊後,依恐嚇取財、妨害自由、重利等罪嫌,將林嫌父子移板橋地檢署偵辦,四少年犯移少年法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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