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糊地帶扣「帽子」

出版時間 2003/07/26

【高琇芬╱台北報導】大法官會議昨天做成釋字第五六三號解釋,大學依校規將學生退學,以及訂定碩士班畢業前的資格考,都不違憲。教育部高教司主管科長曾文昌昨天說,是否維持資格考由各校決定,大學有權自主決定畢業條件,對大學獨立自主有幫助。

政治大學民族研究所學生夏允方昨天心情低落,不願出面說明,委由余姓學長發言,余姓學長說,釋憲案違反《憲法》保留原則,特別是所謂的大學自主,只是將法律的含糊地帶扣上「大學自主」的大帽子,過去幾年他替夏允方打訴訟官司,自己也為了抗議校方制度,即使通過資格考也不願意繳交論文。
政大教務長鍾思嘉說,大學有維繫教學品質的必要,政大仍堅持資格考,但各系所可自行決定資格考方式。東吳大學學生會長洪怡芳說,二一僅是學習的最低標準,被當掉或快被二一僅是學習過程中的的一種警訊,她贊成保留二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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