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人投訴交警亂開單

出版時間 2003/06/23
林小姐不服被警察開單。
林小姐不服被警察開單。

【王昭濱/台中報導】「我現在沒有工作,警察還胡亂給我開罰單,我要怎麼辦?」林小姐說,6月3日她騎機車至台中市大墩路上應徵工作,在結束面試之後,準備騎機車往大墩路方向行駛,但由於十字路另一向的五權西路正好是紅燈,她被警察給攔了下來,當場告發一張「紅燈右轉」的罰單。

林小姐向警察解釋,她是在轉角處將機車牽到當時是綠燈的大墩路上才騎的,「如果當時不是綠燈,我怎麼可能會騎!」但警察說,違規就是違規。更氣的是,執勤的台中第六分局警備隊警員王大任的態度極差,讓她不敢領教!

記者陪同林小姐到警備隊了解當時的狀況,林小姐問「我當時真的沒有違規,為什麼還會被開罰單?」警員王大任則說「單子都開了,也沒辦法。」林小姐再問,可以申訴嗎?王大任說,「可以啊!」之後就不理人。

台中市第六分局六組組長余文田表示,當事人林小姐可以至台中監理站提出申訴,只要監理站人員認為林小姐是被冤枉的,就會正式行文給林小姐,還她一個清白!至於警員王大任被抱怨執勤態度不佳一事,余文田則說,會對該名警員口頭訓誡一番,今後也會加強對警員的再教育。
台中市交通大隊組長蕭成珍表示,民眾對於警員違規開單有疑義時,可向到案處所或當地交通裁決所申訴,經查確認為員警開單有誤,將依警察單位內部獎懲辦法予以處份。
民眾如遇相關問題,可洽詢台中市交通大隊,(04)23274659、23274319,或台中監理站,電話為(04)22341103。案號C03062104

即起免費看《蘋果新聞網》 歡迎分享

在APP內訂閱 看新聞無廣告 按此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