狙殺角頭黃主旺仍判死

出版時間 2003/06/18
黃主旺被控殺害謝通運案,昨天更二審仍判死刑。資料照片
黃主旺被控殺害謝通運案,昨天更二審仍判死刑。資料照片

因為涉及其他案件已經判處兩個死刑,以及有期徒刑十四年重刑的黃主旺,正在台中監獄裡服刑,由於他有勾串管理員越獄的前科,因此一直被台中監獄視為監控森嚴的受刑人。
發生在一九九三年九月二十二日的天道盟不倒會會長謝通運遭狙擊斃命案,源於彰化縣議員洪絲條被謝通運之子謝文川在台北市持槍擊斃,讓洪派系人馬前國大代表謝東松、黃主旺、謝惠仁等人認為是敵對派系的謝通運所為,加上派系力量遭謝通運打壓,於是萌生殺機,糾合殺手進行狙擊計畫。三人召集任志傑等六名殺手,在攔截點當場射擊謝通運三十九槍和車上的范明元,兩人均因大腦中彈碎裂而死亡。

案發後,謝東松和黃主旺兩名主嫌被警方逮捕到案,彰化地院原本依罪證不足,判決謝東松、黃主旺兩人無罪,不過被判處死刑的殺手之一任志傑在臨刑前,咬出該案主嫌是謝東松和黃主旺,檢察官聲請再議,二審改依共同殺人罪名,判黃主旺無期徒刑,同時將原判決無罪確定的前國大代表謝東松,名列共犯之一,通緝在案,目前正在台中高分院審理中,該案到更一審,黃主旺被判死刑,更二審宣判,仍判處死刑。
昨天下午三點,該案在台中高分院二十二法庭宣判時,正在台中監獄執行的黃嫌,並未出庭聆聽宣判,台中監獄表示,黃嫌說他對判決結果不感興趣,因此不想再出庭。

此外,黃嫌於上述案件獲判無罪期間,於一九九七年間芳苑鄉農會改選期間為陳諸贊助選,也介入勒殺、活埋對立派系助選員鄭明赫命案,被台中高分院法官判處死刑,正在更四審審理中。
二○○○年五月七日黃嫌勾串管理員徐長慶等人越獄逃亡,被控槍砲彈藥、貪污等案,被台中地院判有期徒刑十四年,褫奪公權五年,併科罰金新台幣一百萬元此部分,黃嫌已放棄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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