羈押154天朱安雄五百萬交保

出版時間 2003/06/13
以五百萬元交保候傳的高雄市議會議長朱安雄,回家第一件事,就是過火去去霉氣。林振義攝
以五百萬元交保候傳的高雄市議會議長朱安雄,回家第一件事,就是過火去去霉氣。林振義攝

羈押長達一百五十四天的朱安雄,精神看起來有點恍惚,妻子吳德美相當不忍,淚灑法庭,為夫婿辯解說:「錢的事都由我負責,送賄款則由前民政局長王文正經手」企圖一肩扛下所有責任。
昨日庭訊從早上九點半開始,傍晚七點結束後,朱安雄的辯護律師立即提出交保要求,法官在經過一個半小時的合議之後,同意讓朱安雄以五百萬元交保,朱安雄的太太吳德美隨即籌錢,半小時內就將錢送到法院,朱安雄在晚間十點左右步出法院,沐浴淨身,回到前鎮住家之前,還先到附近的鎮安宮上香。

稍早庭訊中,合議庭針對一億三千萬元的賄款資金調度及餘款去向,詢問吳德美及吳品芳姊妹,吳德美挺身替妹妹及丈夫辯護,強調朱安雄從未參與資金籌集,並指她個人從民國六十五年創業,之後嫁到朱家,共擁有六名會計,資金調度都是由她交辦,議長選舉所剩的一百多萬元餘款,在她生涯中算「零頭」而已。

朱安雄的辯護律師林憲同質疑全案被列「選重訴罪」速審速結的適法性。他指出,依《刑事訴訟法》第三百七十九條規定,僅貪污、毒品、槍砲、強制性交罪、違反《兒福法》、及重大治安等六項案件,才能以「速審速結」審理,合議庭已侵害被告人權及辯護權,應變更審理程序。院方下午提出今年一月司法院的修正函,推翻林憲同的質疑。
至於議員陳漢昇涉案部分,雖前民政局長王文正一口咬定替吳德美轉交五百萬給陳漢昇,但陳堅稱未收到錢;議員章玟琇、童燕珍、藍星木、曹明輝也否認有收賄行為,庭訊約十個小時後,合議庭裁定六月十九日再開庭。

第六屆高雄市議長賄選案的主角朱安雄遭羈押了一百五十四天,終於在昨日重見天日。曾經紅極一時,撐起南部政壇半邊天的朱安雄,因為賄選案,在政途上栽了個大跟頭,雖然獲得交保,但接下來除了議長賄選案外,還得面對議員選舉行賄案、掏空安鋒集團案等一連串興訟,心情與神情,如同獲釋當晚下著雷電交加的滂沱大雨的天氣,陰晦得很。

去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朱安雄順利當選高雄市議會第六屆議長,連議長寶座都還沒有坐熱,議事槌都還沒敲過,就因涉嫌以每票五百萬元行賄市議員,被檢察官依涉嫌重大賄選遭到羈押。
在政壇上被人認為甚有霸氣的高雄市議長朱安雄,在長達一百五十四天的羈押期中,屢次被檢調提訊,從初到案時面露笑容的自信,到庭訊時發出不滿:「做事業從未享受金權優惠,若是要掏空資產,我早就捲款到大陸去了,我是一個真正根留台灣的人!」當時捍衛自己清白的氣魄,最後終不敵看守所牢獄的煎熬。
雖然獲得交保,朱安雄的辯護律師,其實並不看好朱安雄能在議長賄選案中,獲判無罪,律師群感慨地說,因為查到賄款,人贓俱獲,度過了羈押期,往後朱安雄還得面對司法的審判,議長寶座能不能保得住?還能不能在政壇站得腳?恐怕不是朱安雄所能想像!
■石秀華

即起免費看《蘋果新聞網》 歡迎分享

在APP內訂閱 看新聞無廣告 按此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