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霸王停車證橫行

出版時間 2003/06/07
憑恃免費停車證,霸佔路邊停車位一整個下午,收費員無奈。張志翔攝
憑恃免費停車證,霸佔路邊停車位一整個下午,收費員無奈。張志翔攝

【張志翔、林坤旭╱台中報導】台中市自今年三月一日開始實施擴大路邊停車收費,市府停車費收入從每月一千二百萬元激增到近兩千萬元,有市民為了省下停車費,竟變造市議員的免費停車證規避繳費,還大剌剌仗勢變成「霸王車」霸佔停車格。

市議會發的正牌的免費停車證僅七百張,但流通在市面的約有三千張,意思是有二千三百輛持假證的車輛橫行街頭。
對此,議長張宏年表示,本屆議員剛當選時就已言明每人只有十二張停車證,只要查出有偽造證件情事,一定依法追究。警方也表示一定究辦。
台中一名女收費員表示,連日來在忠明路、西屯路口一帶,經常出現一名開著銀色轎車的女車主,將車子停放在停車格內,每次一停就是好幾個小時,女收費員原本要開單收費,但轎車擋風玻璃右上角貼著一張台中市議會編號第十五號的停車證,按規定這輛車可免費停車。沒想到走近一看,赫然發現轎車的議會停車證登錄車號和該車不符,分明是變造的。
不過,署名「李慧英」的車主顯然有備而來,另在車內放了一張字條,「提醒」收費員「因為換新車才會車號不符,若因此遭開單收費,將請市府交通局長林良泰處理。」
經向市議會查證,議員的停車證上一律印有車號,一證限一車使用,車號如有變更需將原證交還才得領取新證,該編號第十五號的停車證是登記在市議員蕭杰名下。
對此,蕭杰表示,他嚴禁助理將停車證借給他人,更不允許擅自變造車號,對於這輛張貼他名下停車證的銀色車輛和車主李慧英,並無印象。蕭杰表示,此事如屬實,他將主動配合警方偵查,揪出這張遭變造停車證的來源。

市議會停車證為車輛進出市議會的專有憑證,屬市議會發出的公文書,因此具有法律效力,民眾如擅自影印、竄改、變更,將觸犯《刑法》第二百一十條偽造文書印文罪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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