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我們要攔下兩輛直衝而來的改裝車,但對方根本沒有停下來的意思,而且硬闖,這兩輛車闖關成功後,其他車蠢蠢欲動,甚至緊跟來挑釁,為了自身安全及避免造成無辜民眾傷亡,所以我們才掏槍出來。」昨晨拔槍嚇阻飆仔的台中第六分局巡官賴英門形容當時的危急情況刻不容緩。不過,他用槍指著該輛改裝車,喝令車內各人下車,除了那個駕駛被警員趴著搜查,同車幾名女友則若無其事在吃喝聊天。
戰術成效不彰
圍捕飆車族,警方可以說是無所不用其極:口袋戰術、埋伏戰術、柔性勸導等,但是成效總是不盡理想,然而從最近幾次警方防飆勤務中可以發現,警方運用「拔槍嚇阻」戰術似乎最奏效。
賴英門並指出,根據《警械使用條例》第五條規定:「警察人員依法令執行取締、盤查等勤務時,如有必要得命其停止舉動或高舉雙手,並檢查是否持有凶器。如遭抗拒,而有受到突擊之虞時,得依本條例規定使用警械。」所以警方在對付頑劣飆車族時使用槍支是有法理依據的。記者王煌忠
台中民眾看飆車族
加重處罰
「這群飆車族是明目張膽地挑戰公權力,還向警方示威,我建議加重處罰。」
攔阻劣徒
「為了攔阻這群惡劣的飆車族,只要警方合乎執法程序鳴槍,我絕對支持。」
贊成鳴槍
「飆車族行徑相當囂張,影響交通安全,支持警方鳴槍嚇阻,讓他們收斂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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