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報疫情醫師最高可處九萬至四十五萬元罰鍰,醫院最高可處三十萬至一百五十萬元罰鍰。
衛生署組成專案小組調查失職醫院和醫護人員,台北市衛生局並對李易倉和諶模珍,先處六萬元罰鍰。被開出處分書的仁濟醫院院長廖正雄,昨天透過視訊系統否認隱瞞疫情,並表示心情很差,將靜待調查。李易倉則用傳真表示,坦然接受,但痛心和平醫院直到二十八日晚上十一時才通知他返院。
擬拘提逃避隔離者
和平醫院消化系外科主任周經凱,昨晚雖已返院,但仍遭台北市衛生局處分,前台北市衛生局長葉金川氣憤地說,周經凱最好不要回來,「回來還要多養他一個」。衛生局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在四月二十七日未回醫院的醫護人員,開處六萬元的罰款,二十九日還是未歸的人員,以天計算,每天加罰兩萬元,周經凱將被罰款新台幣二十四萬元。
由於周經凱是市立醫院醫師,市府再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記兩大過免職,另依《醫師法》違背醫師倫理等項,召開懲治委員會,將等二十天說明期過後,再進行懲處。
內政部昨晚發出最後通牒,要求自四月二十八日凌晨起,從中國、港、澳、新加坡返台專案防疫強制居家隔離者,共約四千餘人,應立即向衛生所、村里長或所屬企業報到,違法者不排除今天開始強制拘提,並逕送楊梅弘武營區強制隔離。依內政部統計,至昨天止,僅九百餘人主動報到。
李龍騰昨天也宣布,北台灣已準備好一千六百個SARS床位,並實施疫情新通報準則,未來醫院、醫師通報SARS病例,必須在二十四小時內,將包括胸部X光片在內的旅遊史、接觸史等資料,送交疾病管制局,否則視為未完成通報,可依《傳染病防治法》處罰,業者廣告、媒體報導預防SARS的藥物、藥方,若暗示、影射療效,將違反《藥事法》。
犧牲自由控制疫情
陽明大學衛生福利研究所長藍忠孚說,如果政府可以縮短疫情控制期,或許可避免社區感染,衛生署下猛藥,是縮短疫情控制期最好的方式,即使須犧牲全民人身自由、商業經濟活動,也是不得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