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惠博/大學退休教授
每逢選舉,候選人的學位論文爭議,總是佔據不少媒體版面,不勝煩擾。根據教育部統計,近4年符合《學位授予法》第17條情事並撤銷學位案件,大專校院計有24件,其中2018年5件、2019年11件、2020年5件、2021年3件。關於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論文抄襲疑義,相關大學正依據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和《學位授予法》處理中,結果如何除了彰顯學術真理之外,更攸關政治人物的誠信,也將影響選舉的勝敗。
人遇到問題時,總得設法解決,常見的解決途徑,包括:經驗、專家、文獻與研究等四種。第一種解決問題的方法,就是從經驗中尋找,不過,當自己的經驗無法解決時,就得求助於專家。若找不到合適的專家,就得借助於文獻。若沒有可資運用的文獻,只好親自做「研究」。完成研究之後,再把研究的問題與理論依據、文獻探討、方法與步驟、結果、結論與討論寫成論文與發表。基本上,論文品質雖有優劣,但一定是自己做的,更是自己寫的,因為別人不知道你是怎麼做的,怎麼想的,所以,真正的論文很難假手他人,也不應該抄襲。
然而,論文的困難在於其思考與撰寫,「思考」貫串了整個研究過程,諸如:思考如何由前人的文獻中,理解所欲研究領域的脈絡,並經由批判、消化與彙整,以精煉出所欲研究的問題。然後,思考如何進行研究。另外,經由詳讀前人的文獻也可學到研究方法,但研究方法必須有創意,否則,研究成果的學術價值會降低許多。所以,在研究之前,至少必須做好二件事:
第一、必須勤讀所擬研究領域的論文,稱為文獻探討,當讀到一定程度時,自然就產生「有為者亦若是」,並可從中界定研究問題與建構研究的基本理論。因此,做研究與撰寫論文的過程,有如男女相識、相愛、結婚,生小寶寶,必須經過長時期的準備、蘊釀、開創與結果,也會留下許多可供探索的紀錄。
第二、必須修讀研究法課程,以了解研究的本質與論文必備的元素,學會如何引用前人的文章,並加進自己精闢的創見,即可避免陷入抄襲爭議。
整體而言,修習研究法課程與勤讀前人的論文皆屬於奠基的工作,以厚植「知」的基礎,至於,做研究與撰寫論文就是「行」,是理論的實踐。能知必能行、知而後行、行以求知,經由研究必能獲得深切的體認。然而,我們的教育過程,經常花太多的時間窮讀別人的書,輪到要寫自己的研究所得就覺困難,下焉者急就章甚至大抄特抄。另外,繳交作業抄襲成性,絲毫不尊重別人與自己的創意,或囫圇吞棗胡亂引用納為己有,所在多有。此外,所完成的論文,若非自己努力所得,即難謂學術作品,不可不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