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署指提升空品「調整空污費率非唯一工具」 民眾轟敷衍:對不起中南部人的肺

出版時間 2022/01/13
論者質疑環保署沒有面對改善空品的核心問題。圖為台灣空污最嚴重的城市高雄。資料照片
論者質疑環保署沒有面對改善空品的核心問題。圖為台灣空污最嚴重的城市高雄。資料照片

李圓恩/親子共學中區暖暖蛇共學教育中心

環保署於111年1月3日預告修正「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部分條文草案,主要提出三點:

一、增訂申報排放量的最低門檻;

二、增訂煙囪連續自動監測連線資料查核規範事項不符合時,環保機關可計算後擇定最大值核定應繳空污費,防止公私場所藉由造假連續監測資料,短報短繳空污費;

三、增訂空污費追繳期限。

雖樂見環保署對相關法令有所調整,但筆者也質疑環保署是否只是試圖轉移焦點,卻置真正的核心問題於不顧。

環保署於2020年預告修正「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費率」草案,將提升空污季費率,非空污季費率則給予優惠,修正後空污費率最快於2021年第一季上路。但延宕至今仍未實施,近期草案更悄悄下架,等同相關政策中途喊卡,理由是疫情影響,而導致暫緩檢討空污費率,致使仍無法於費率中對應空污成本。

相關報導指出,我國現行空污費率太低,台灣2020年的空氣品質目標已經跳票,預計延後三年才會達標,且世界衛生組織(WHO)2021年也再加嚴PM2.5的空氣品質標準,16年來首度更新空氣品質指南,警告空污每年造成700萬人早死。實證資料也指出15微克的寬鬆標準會讓國人缺乏警覺,不清楚15微克的PM2.5仍有導致心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老年人肌少症的風險。學界、產業界、環工界也都一致認為台灣徵收空污費率太低,相關研究表示,空污費應該提高4到6倍,才有辦法讓廠商有動機使用最佳可行性空污防治系統。環團則呼籲未來不分空污季節,全季空污費率都能調高,引導業者投資空污防制設備。而環保署去年也第一次拿公務預算25億元撥補到空污基金,原本應該要和製造業大戶徵收的空污費,卻是拿全民稅金來填補虧損

環保署的回應是:「調整空污費率並非唯一工具。」各縣市「空氣污染防制計畫」(SIP)如果確實執行,的確有可能達到空品目標,將視各縣市所訂SIP推展及減量情況,再適時檢討空污費率。空污費調整上想先看SIP執行效果再來調整,減碳和空污改善是並行工作,因此想和碳費徵收併同考慮。撥補的25億元的則是針對移動污染源空污改善,承諾撥補的基金只會用在移動污染源。

這樣搪塞的理由,如何對得起「中南部民眾的肺」?立委陳椒華即回應:「空污費雖非唯一工具,但卻是非常重要以價制量的經濟誘因工具。」而各縣市「如果確實執行」,是如何確實執行?「將視」SIP推展及減量狀況,再「適時」檢討空污費率,這句託辭裡的「將視」和「適時」又到底是何時?各縣市SIP,是否確實訂定與執行,而執行期間是民國109年~112年,至少已進行了一年多,所謂的SIP執行狀況又是何時可以知曉並進行檢討?減量情況又是和什麼基準相較?民眾有甚麼管道可以方便理解各縣市SIP執行的情形,及監督申訴的管道是否健全?而撥用全民納稅錢填補空污基金缺口,是否也等同於讓民眾付錢毒害自己?

如同環保署前副署長詹順貴律師所言:環保署「根本無心調漲空污季的費率」。而日前環保署長張子敬承諾:「空污費調整會跟即將開徵的碳費一併討論。」空保處處長蔡孟裕則表示,由於碳費有待冗長的修法程序,空污費的調整未必會等碳費上路才做,但目前尚無規劃時程是否能於2022年提出草案。然而,所謂「即將」又是何時?且無規劃具體時程能於今年提出草案,是否又是使用拖延的手法,維護產業利益,讓民眾的健康持續付出代價?調整的幅度是否合理?人民是否有參與及監督的管道?總是貼心替產業省錢考量的政府相關單位,何時也可多一點地為民眾的健康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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