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者認為校園安全事件是制度性問題,緣由在於中小學過於依賴教師自治、自律,缺乏法治觀念的教職人員大事化小的態度讓問題惡化。示意圖。設計畫面
陳永福/餐飲業、台北市民
乍見這幾天新聞標題「熊抱男學生搓揉下體猥褻」、「49歲女師破處13歲男學生」、「小學生被撞吐血家長控校方冷處理」等連發,憶及本月初「台東男學生遭同儕呼巴掌霸凌」,本月校園事件屢次躍上媒體版面,在在顯示處理校園問題刻不容緩。新聞不乏明星學校,凸顯校園問題不完全是教學資源不足所產生,更是制度性問題。制度性問題的緣由在於中小學問題過於依賴教師自治、自律,然而部分教職人員缺乏法治觀念,未依法行事,更甚者相互包庇,免於校外機制之監督,故劣者更劣。
本人非法學專家,法律問題就不贅述,然可提供一案例,足以說明校內違法樣態多元。某明星學校校內發生性霸凌、性騷擾案件後,導師知悉並對A當事人之家長表示本案必須送性平會處理,後因家長自行調查出B當事人曾對A當事人犯下性霸凌,而B當事人之家長又是該校教師,因此此案最後私了。此案知情之教師含該當事人所在班級之導師、B當事人之家長、學務處教師、校長,依法任一位知悉性霸凌、性騷擾事件之教師,均應通報,並由性平會處理。然而,在此案中,所有教師均未通報,導師依據家長背景決定案件處理方式,校內行政體系協助遮掩校內違法事項,環環相扣均侵蝕校園法治、學生學習權利,多問題匯聚讓校園教育環境更為惡化,但卻是學童日常。
少子化此一國安問題下,除鼓勵生育外,更應珍惜每一位孩子。筆者敬請各單位(檢調、教育主管機關、各級政府性平會、人本教育基金會、勵馨基金會等)共同解決校園內結構性問題,特別呼籲應追究校長、主任等管理職之責任,並依法廢止其作為校長遴選或受聘主任之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