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木火/鹽寮反核自救會總幹事
日本福島核災事件後,馬英九政府的原能會要求台電公司對我國四座核能電廠執行「NTTF 2.1:Seismic」地震危害重新評估;台電公司委請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辦理,於104年6月1日正式開始執行。110年2月完成「龍門電廠地震危害與篩選報告」,報告中載明,核四的地震值達1.098g~2點多g。核四公投領銜人黃士修則說,報告是把美國的參考線套用在台灣、會出現甚麼災害,是理論上的模擬,認為這是「學術詐欺」。
【參考美核電廠執行評估】
311核災事件後,美國核能管制委員會組成近期專案小組(NTTF)進行調查與檢討,隨後出具研究報告並提出35項改善建議;其中,NTTF建議事項2.1的地震重新評估部分,簡稱「NTTF 2.1:Seismic」。執行程序則依美國「地震危害分析資深委員會(SSHAC)」所訂定的第3層級之程序,簡稱「SSHAC Level 3」,並參考美國Diablo Canyon核能電廠執行地震危害重新評估。
美國核管會公佈前項資訊後,原能會即要求台電公司對我國四座核能電廠執行「NTTF 2.1:Seismic」,台電公司委請國家地震中心辦理,於104年6月1日正式開始執行,其計畫簡稱為「台灣地區核能設施地震危害評估專案計畫」,整個專案計畫由馬英九政府時期開始主導進行。
經由「SSHAC Level 3」程序產出的地震源特徵模型,核四廠主要控制震源為淺層區域震源、澳底外海斷層(全長96公里)、北宜蘭斷層系統(總長度約為127公里)、琉球隱沒帶(海溝長度達約1,088公里)以及淺部區域震源。
【專案計畫召集專家參與】
由「核能設施地震危害重新評估計畫」網站進入,然後進入「台灣地震危害高階模型建置」中的「專案計畫書」計畫全文,即可以看到「台灣地區核能設施地震危害評估專案計畫書」的內容,計畫書中載明詳細組織與參與者。
此專案計畫的業主為台電公司,由國震中心張國鎮主任擔任專案經理與計畫主持人,國研院張文彥主秘擔任共同主持人,吳俊霖博士擔任執行秘書;蔡義本教授、陳正宏教授及葉永田教授擔任計畫的顧問;由William Lettis博士、Yousel Bozorgnia教授、茅聲燾教授及馬國鳳教授等4位擔任參與式同儕評鑑小組的專家;由羅俊雄教授、Norman Abrahamson教授、林正洪教授擔任總技術整合專家;由黃柏壽教授、葉錦勳博士、林殿順教授、鄭錦桐博士與Kevin Clahan 擔任SCC(地震源特徵)模型的技術整合專家;由溫國樑教授、丘士正(Brian Chiou)博士、林柏伸博士、邱宏智博士與黃尹男教授擔任GMC(地震動特徵)模型的技術整合專家 。另外,加上技術幕僚、資料庫管理團隊、資源專家、倡議專家、危害度評析團隊及觀察員等國內外專家群,於104年6月1日正式開始執行此專案計畫。
由以上眾多專家群共同完成的「龍門電廠地震危害與篩選報告」,請問黃士修先生為何認為這是「學術詐欺」?
請問參與此專案計畫的專家們,您們認同黃士修先生「學術詐欺」的說法嗎 ? 如果不認同,是否應該出來公開駁斥?請問馬前總統,您認同黃士修先生「學術詐欺」的說法嗎?如果馬前總統不認同,是否馬前總統應該要求黃士修先生公開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