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改名Meta,涵蓋整個世界觀的元宇宙熱潮延燒全球,論者認為虛擬貨幣也無法脫離。法新社資料照片
李奕緯/開南大學法律系研究所學生
目前全球最大的產業,不外乎為數位產業。他創造了每個人的需求,社交、購物、娛樂,因應互聯網發達、網路普及、智慧型穿戴設備,數位產業創造了一個屬於他們的時代。但在這個講究創造力的時代,數位巨擘們有進化自己以應付貪婪的大眾的能力嗎?
目前看來並沒有,Netflix仍然在做好它的影劇平台、Google還在努力的修復bug、Facebook還在努力創造它的虛擬貨幣、Amazon還是在提供交易平台。那他們到底需要再創造什麼以對應大家習以為常的習慣?亦或是說為甚麼他們需要這麼做?先就後者論之,Facebook火爆全球後產生了他的宿敵:Instergram、WhatsApp,早期的Facebook選擇在他們擊垮Facebook前將他們買下來,但現在看來這不是一個那麼全面的做法。買下所耗費的資源,並非滄海一粟,再者Facebook把這些公司買下將自己畫地自限在社交媒體。而我們從Facebook增加市集功能、簽約直播主、實況主、創造虛擬貨幣後發現甚麼?它在嘗試離開自己畫的框架。因此Meta出現了。
Meta不僅限於某領域;所謂的元宇宙不僅有人與人的互動,更是包括經濟、元宇宙的世界觀。Meta將Facebook納為旗下,即將所有持有Facebook股票的股東一同帶進下一個數位時代。元宇宙可以完成什麼?本文認為與其所嚮往的虛擬貨幣八九不離十,誠如前段所述,元宇宙涵蓋至整個世界觀,當然包括經濟體系,那虛擬世界所使用的貨幣呢?美金?日圓?新台幣?都不是,而是元宇宙服務供應商Meta所訂的貨幣。這就是數位時代的次世代,服務商創造的不僅是需求,而是非它不可的世界。綜上,數位巨擘們需要創造什麼?他們需要創造出一個規則由它訂定的世界,創造一個任何事物都能出現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