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止/前媒體工作者
最近難得跑了趟郵局,因為申請新購冰箱的貨物稅退費,須填寫制式表格並附上商品相關資料,以掛號寄回國稅局;另外,為了申請中華電信通信服務的信用卡繳費扣款和電子帳單,填寫書面申請資料後,特地尋覓久違的郵筒,將回函寄出。只是推廣電子化政府已經不下20餘年了,當類似的手續於企業界幾乎均能以填報線上表格並附上相關檔案提出申請,甚至可以及時完成時(如電子帳單或信用卡定期扣款),為什麼政府或公家轉民營的中華電信,仍老派的需要收取實體的書面文件?
現今,購買電子產品為取得額外的廠商贈品或延長保固,消費者於廠商的專設網頁,線上填報產品型號、製造序號、購買地點日期等資料,並上傳發票照片後,廠商就可據以審查是否合乎資格。然而,性質類似的貨物稅退費,國稅局竟然無法設置專屬網頁,供民眾以線上繳交相關資料的方式提出申請?
當民眾按照國稅局要求,整理好資料,於工作日白天至郵局掛號(夜間或周末開放的郵局仍屬有限),未料仍接到國稅局承辦人員來電,因產品型號有別(比方說GN-370,但缺了其後的英文字如GN-370C之類),需要補寄產品保證書或至販售店家取得所謂正確型號的發票,再拍照以電郵寄回補正。
上述情況便衍生以下疑問:
1. 既然能夠使用相片透過電郵寄送補正,為何一開始仍需要書面填寫資料以掛號寄送?
2. 民眾以販售店家所開立的發票提出申請,為何店家發票上記載的產品型號會與國稅局內部的建檔資料不一,這理應是製造廠商、販售店家和國稅局的產品型號需要一致,然後公開在網路上供民眾檢閱,為何要勞煩民眾去負擔舉證工作?
3. 當初申辦的所需資料並無產品保證書此項,若會發生產品型號出現些許差異的現象,就應該將保證書納入,以避免後續衍生的擾民作為。
近來政府為了抵禦新冠肺炎疫情的衝擊,已經做了不少電子化、網路化、行動化的便民措施,如線上口罩購買登記、疫苗接種登記、實聯制簡訊發送等。可見非不能也,而是要做或不做的選擇,科技和網路工具均已就位,不需要非等遇上緊要關頭才拿來運用,平常的施政項目,實在應多多發揮創意,以更有效率的方式,嘉惠民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