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質先生/文案事務所負責人、專欄作者
親近一點的密友,才可能有聽過我談起,處處皆小心翼翼、汲汲營營的我,唯有在「性」這件事上,可說是像竹林七賢那般,放蕩不羈。也可能正因為如此,自以為是盤會出現在電視鏡頭的優菜,得罪了人,自己都不清楚。直到有天,家人的通訊軟體,收到了一支影片,影片內容大抵是我在歡場上淫聲浪語的樣子,心頭一震,看到自己怎麼可以浪得如此不知天高地厚;也越看越覺得,不對,那個場景,明亮到不可思議;與「我」交歡的那個人,「我」也從來不認識。
說了這麼一個小故事,並不是要蹭什麼熱度,只是看見網紅小玉,利用Deepfake技術移植女性名人的臉至女優身上,心頭翻飛了一些繾綣已深的黑暗面:即便當時,我一再否認,並上網查了相關的影片移植技術,卻也無法說服親友,只因當時,這項技術並不是這麼地成熟,概念也沒有這麼地普及,大家只覺得我在找藉口。
過了幾年,因為採訪工作的關係,認識了某一位同樣是因性愛影片被流傳出來的新聞名人;坐在他的土城佛堂裡沏茶,看著他拿出新聞剪報,一面調出筆電裡的原檔影片,發現,新聞畫面裡的「他」,原來,在真實的原檔影片中,不是「他」。
是了,不管是他,還是我,也就默默地吃了這一記悶虧。
【父權規訓物化女性 滿足深處戀母情結】
不過,被小玉移植的那些更富盛名的鄭家純(雞排妹)、蔡依林(Jolin)、黃捷、龍龍呢?雖然這已經是一個「he for she」的多元平權社會;但不可否認,在部分世代的觀念裡、在性勞動的產業裡,女性、或者是同志中扮演的0號,還是屬於弱勢;往往在謎片中,男性或是1號,可以戴墨鏡或眼罩;女性或是0號,就得露全臉,供觀賞者意淫。
女性主義中,常提及父權對於女性的規訓。所謂規訓,不只是媒體常使用的「職場性別天花板」字眼、華人社會仍有的「男主外女主外」沈屙觀念;更多的是「物化」--將女性視為一種「可供窺淫」的商品,以滿足可能仍深沉存在自我最深處的「伊底帕斯情結」。
看「愛情動作片」這件事,也不用道貌岸然地說我沒看過,我們熟悉的男、女優們,多半也以此項工作自豪;但這些枉被移植的女性名人,憑什麼就得要被小玉以這樣看似高端實為劣跡的手法羞辱、並以他們的臉蛋,做為營利目的呢?
【偷窺逼瘋對嘴天后 反面只想觀看自己】
這邊想推薦霍爾.尼茲維奇所寫的《我愛偷窺》。裡頭從60年代八卦小報開始談起,甚至也談到一件震驚美國新聞圈的事實:人封「對嘴天后」的小甜甜布蘭妮,因為不堪鏡頭騷擾而住進精神科加護病房。
雖然這是一本2009年出版的書,但裡頭許多觀念,用以反思今次的小玉事件,仍有值得映照之處。例如:
「人們真正想觀看的,永遠是自己。」
這項論點,套用在小玉的挖面群組,翻成白話文就是:「你只希望電腦螢幕上的男優是你,(想像著)自己和女性發生性關係。」
透過這種AI變臉技術的類偷窺,你只是假藉看到女性名人的淫聲浪語,成就自己好像也正與這位名人交歡的「成為小名人」的無知成就感罷了。
【挖面人們自稱紳士 無法愛人宛若惡狼】
同時,書中還有另一項論點,或許可以藉此猜度挖面群組的創辦人小玉心思:透過名人變臉固然有利可圖,但其中難道沒有一些對這些女性精神虐待與羞辱的間接意圖在嗎?
看著受害女性們,莫名其妙地出現在成人影像中。
看著受害女性們,慌張、悲傷、憤怒,身為男性的挖面人們。
小玉及其挖面人們,認為自己主宰了「女性」這項「商品」的自主權,口口聲聲自稱在群組裡單純欣賞與學術討論,聲稱自己「我們已經夠紳士了」。我也想請這群「紳士們」捫心自問,以「女士優先(lady first)」為實踐精神的「紳士(gentlemen)」,會做出以自爽式的學術研究之名,行侵害不特定特定他人法益之實的行為嗎?
幾年前,我曾服務過的東家,某位女主播也慘遭圓潤臉蛋被移植到日本限制級影片中。彼時,台內主播們聯合拍了一支反霸凌的影片;幾年過去,憾見相同事件,再度發生。
躲在螢幕背後,看著享盡光環的歌手、議員、網紅們,成為螢幕中那個張開腿嬌喊著「やめて(日語:不要)」的女優,傷害了她們的努力,藉此滿足自己變態的虛榮感;從心理學的角度來看,或許,這群自稱自己「很紳士」的男人們,心中都住著「以羞辱為樂的怪物」,並以精神性的性虐待,餵養著自己空虛寂寞、又覺得冷的靈魂吧?
甚或者,用此種傷害女性的方式,用以表彰自己是個具有權力可以霸凌別人的「陰影戰士」;卻也暴露出你是一個無法好好愛人的「陰影愛人」的可悲。
【成人影像也是創作 挖面涉法層面極廣】
此外,忝為持續在文字領域寫作的人,生平最痛恨的一件事,就是抄襲與移植。往昔,在電視台跑新聞,新聞帶中,只要出現不是出自攝影記者拍攝、或是採訪單位提供的影像,我們都會加註「畫面翻攝:爆料公社」之類的安全文字。即使成人影片,大幅裸露,香豔刺激,滿足妄想,但事實層面來看,仍是片商的創作,也擁智慧財產權、著作權、民事等相關商業與法益權利。
記者有時礙於交帶開播壓力,忽略了這麼一行安全文字,輕則被當事人打電話投訴,重則得跑一趟地檢署;更遑論,小玉這般破壞、變造與重構他人之影音創作。
【重新認知自我隱私 保護內在神聖小孩】
看著小玉被刑事局帶著走星光大道(新聞行話:移送)時,抬著頭、那張毫無羞愧的臉龐,又讓我想起,瑞士分析心理學家榮格曾說,我們每個人心中,都住著一位神聖小孩。或許,早已被「紅到忘乎所以」而失去了神聖小孩的小玉以及他的挖面紳士們,僅能以此爛透了的手法,玷污他人的神聖小孩,完整自己心中破碎的不完整。
最後,我們也可以回顧一下,社群軟體上常見群起效尤的「變臉app」,不論是瞬間衰老、返老還童、變裝皇后⋯⋯;照片主角,雖是自己選擇跟風,但是不是也將自身丟在一個沒有做好「自我保護」的隱私邊陲呢?其實已經不少科技媒體報導過,此類的app,都會把使用者的臉紀錄在看不見的雲端裡,未來成為商業銷售用途甚或犯罪工具,都未可知。
從Deepfake事件中,你我都該重新檢視自我對「自我價值」與「隱私框架」的認知,是否足夠。
但願,我們都能成為照顧好、保護好自己心中的神聖小孩,長成能好好愛人的完整愛人,好好地愛著自己,溫暖地與人交往,善良地對待這個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