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俊麟/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理事
上月29日驚傳有苗栗德芳教養院的虐殺事件,震驚身障圈,也令監察委員提起主動調查。這樣的事件到底要如何才能避免?動手的是社工及助理,我們的社工教育是否也出了問題?該教養院年度評鑑多次丙等,卻仍然持續經營,我們的主管機關是不是出了大問題?
上網搜尋苗栗德芳教養院的相關資訊,讓人驚訝的是,德芳教養院花了相當的工作能量在網路募款上,容易搜尋的網路資訊有德芳教養院蓋新院舍的訊息、有德芳教養院募款圓夢的訊息、也有德芳教養院大量的徵人訊息……,數量之多顯見德芳教養院的企圖是很大的。檢視德芳教養院的年度評鑑結果:丙(通過複評),依規定應接受主管機關輔導,並由主管機關實施複評。如今出現了這樣的虐殺事件,讓人不免質疑是否我們的主管機關功能也出現了問題?主管機關的能力是否足以管理這些機構?法規是否提供適足的制度來監督這些評鑑不佳的機構改善?
悲哀的是出人命才得到關注,主管機關管理不力
讓人擔憂的是,苗栗德芳教養院被評鑑為丙等機構,事實上還不是最糟糕的一群,另外還有「丁等」的機構存在,這些機構是否應該由主管機關積極介入?目前從新聞得知主管機關僅以暫停補助為手段,沒有更積極的協助管理模式,如無改善僅有後續的停辦或歇業規定。但是在今日的台灣,我們可以聯想的是,即便是歇業,是否會變更申請,用其他名義、更換地點或是名稱借屍還魂?顯見目前的評估機制也出了很大問題。令人感到悲哀的是,往往要到有人不幸失去生命,才會引起社會大眾的關注,主管機關似乎根本沒有能力管理?
苗栗德芳教養院的形象經營是不錯的,也曾經收受過民間基金會的大額捐助,這樣的一個機構卻不只一次在主管機關得到「丙等」的評價,而這樣的評鑑結果到底有什麼意義?是因為建築硬體不佳、人事違規、或是經營管理方式偏差才導致「丙等」這樣的結果?各自的指標意義有沒有辦法真的反應出一個機構應該改善的方向?如果沒有,這些年度評鑑不就成了這些不幸事件的幫兇?相信任何一個機構要改善都是不容易的,但是沒有改善之前代表的就是裡面的院生、工作人員繼續處在一個不合格的環境之中,今天若不是虐殺造成死亡引起社會關注,否則一再的虐待在這樣的機構中是否不曾停止?真的只有身體的暴力虐待?還是有其他更令人無法接受的不當行為還沒曝光?
機構有提供專業照顧者喘息,仍傳虐待令人不解
身心障礙者的權益在我們的國家一直是被忽略的,雖然經過許多人的努力,我們的國家有了一點點進展,但是政府從來沒有提供給身心障礙家庭足夠生存下去的支持,不管是在經濟上或是實質的人力協助上都是嚴重不足的,照顧者殺死自己的身心障礙家屬的新聞不曾間斷,這是因為長期處在一個無法切割的照顧需求關係之中,一旦照顧壓力繃斷這一條緊張的細線,悲劇發生也無法回頭。
然而,一個機構則是完全不同的狀況,依其專業提供照顧者喘息的機會,給照顧需求者必要的協助,這是最基本的機構存在條件,會發生虐待事件是讓人憤怒並且無法理解的狀況。既然沒有這樣的工作服務熱忱與專業,為什麼要繼續從事這個工作?
機構評鑑丙丁僅被斷絕補助,未轉介院生將失能
至於政府的主管機關,對於評鑑「丙、丁等」的機構,僅有斷絕補助一途是不夠的,這是主管機關和社福專家共同建構的嚴重失能制度,難道不能制定法規,評鑑丙等必須在一定時間內將院生逐步轉介至評鑑乙等以上的機構?社福專家提不出好的方法,而公家機關也沒有能力,結果就是讓這樣的社會事件一再重演。
這樣的事件是沉重的,讓人不免搖頭我們豢養了一群怎樣的社福人士?而社工的教育體系究竟又是出了什麼問題?問題歸咎到資源的不足固然是個事實,然而面對不足的資源,人才養成的教育體系無法找出改善問題的引導方針,也是一大隱憂,須知目前的社會福利體系並非外界可以隨便取代,很多相關的法規設計是保障社工人員資格限定,社福相關教育體系對這個問題也難辭其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