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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東京奧運無疑是中華台北國家隊的全新里程碑,截至8月4日已經斬獲了2面金牌、4面銀牌、以及5面銅牌,除了恭喜奪牌的國手,在國內的我們也應該針對相關的事項來仔細分析及檢討,以作為備戰下屆奧運的參考。
一、「黃金計畫」有成效,但執行力似乎仍有加強空間
首先是政府針對本屆東奧擬定了一個「黃金計畫」,該計畫針對欲參加奧運的國手分為三級,第一級為奧運積分(世界)排名前三名、第二級為參加最近一屆世錦賽或亞運會(同奧運量級)金牌、第三級則是經國訓中心競技強化委員會審議評估具有競爭實力者;並開出一定程度的補助計畫。
根據報導,該計畫補助第一級的國手有郭婞淳、周天成、戴資穎、李智凱、文姿云等;第二級的國手有陳念琴、唐嘉鴻、楊昆弼、雷千瑩、譚雅婷、林佳恩(女子射箭團)、鄧宇成、湯智鈞、魏均珩(男子射箭團)等;第三級的國手則有鄭兆村、楊俊瀚、陳奎儒、王子維、林郁婷、連珍羚、鄭怡靜、林昀儒、田家榛、林穎欣、呂紹全等,總共27人。
截至昨天(4日)為止,中華台北國家隊斬獲的11面獎牌中,郭婞淳順利摘下金牌,戴資穎、李智凱、男子射箭團摘銀,鄭怡靜與林昀儒則獲得桌球混雙銅牌。27位選手獲得補助,得到5面獎牌;這個計畫的成效或許美中不足?
這也顯示國內針對運動項目的扶持是有問題的。因為是政府的補助,牽涉到人民的納稅錢,我認為政府應該仔細地向民眾說明,這些人民投注下去的納稅錢到底是如何被使用?檢討中間是否有些環節錯誤或不必要?單項運動協會在這中間的角色到底是什麼?這些問題都應該說明清楚,別將人民當作提款機,大把鈔票灑下去,結果不知投資與報酬之間的關係。
二、收稅金編預算是事實,人民和國手請不要互相傷害
選手參加比賽,如果是自己尋求贊助、或是自掏腰包,我相信沒有人會有意見;然而奧運國手能參加比賽,有很大的部分是來自人民的支持;政府拿人民的稅金,編列預算讓國手能順利參加奧運。
經常聽到這樣的言論,主張「運動員訓練是靠自己、比賽也是靠自己,政府憑什麼沾光、普通人又憑什麼批評」,這是當前台灣人對運動競賽的一個非常大的迷思。甚至譚雅婷在奧運被淘汰、遭到批評時發文挑戰全國人民,一句「你厲害你來」、傷透全台民眾的心。人民的期待是一回事,更重要的,人民辛勤工作、繳稅,讓運動員有機會接受政府補助、出國參加比賽;我認為講這種話未免太自私,而台灣的社會每天都在發生類似的事情,希望下次若有選手爆氣想開嗆前,可以花點時間思考一下你的補助是來自哪裡。
三、「中華台北」漸式微,中華隊正名問題國際也關注
這個問題已經爭議多年,甚至本屆奧運的參賽國手、在三年前(2018年)還主動跳出來反對當時的東奧正名公投,導致正名失敗。雖然紀政女士不死心,又要提出2024巴黎奧運正名公投,然而結果恐怕會是一樣的。
但話又說回來,這些反對東奧正名、只為了「要舞台」的國手,在本屆奧運的表現又怎麼樣呢?根據熱心人士蒐集來的名單,只有郭婞淳仍保持優異表現、斬獲金牌,但她的教練林敬能也是反對東奧正名的人員之一。
問題是,當前奧運主辦國日本已經主動改稱中華台北為台灣、中華台北的金牌國手王齊麟及李洋也高呼自己來自台灣、將台灣紋在身上的黃筱雯更奪得中華台北第一枚拳擊獎牌、且世界各國也開始熱議中華台北參賽名稱問題的情況下,加上對岸的中國自2016年新華社公告《新聞信息報導中的禁用詞和慎用詞》後關於台灣參加國際組織和民間性的國際經貿、文化、體育組織,一律稱之為「中國台灣」或「中國台北」,台灣政府、中華奧會、各式體育協會、甚至選手,若繼續再堅持只能使用「中華台北」名稱參加國際活動乃至奧運,恐怕都是只能與中國香港、中國澳門一起被視為「中國的特別行政區」。
相信沒有人會喜歡被如此稱呼。所以,盡速正名就是當務之急。奉勸體壇勿再以「改名將無法出賽」來欺騙選手以及全台民眾;本屆奧運除了延續上屆里約奧運繼續出賽的難民隊以外、因禁藥問題而被禁止以國家為名義出賽的俄羅斯也改以「俄羅斯奧委會」的名稱參加本屆奧運。
況且,反對東奧正名的國手們,也並未因台灣人犧牲主權、給予「舞台」而有什麼優異的表現;反而在頒獎台笑到最後的,大多是拿不到政府補助、被協會排擠刁難、卻打從心底認為自己的國家叫做台灣的人。
四、宗教式狂熱適可而止,勿助長政客趁機開支票歪風
自我有記憶以來,每屆奧運都能看到台灣人對奧運的宗教式狂熱;看到中華隊落敗就砸電視、群聚在外賣店的門口看電視轉播奧運,似乎忘記台灣目前還是在二級警戒的狀態之下、有許多人還在焦急的等待疫苗施打。奧運就如同一帖麻藥,尤其是奪牌的消息傳遍全台,大家就會暫時忘記疫情與疫苗的現況。
尤其是有些政治人物在奧運期間開出支票,更是助長麻痺台灣人的歪風。從中華台北國家隊出發前往東京時的經濟艙、商務艙問題,到郭台銘喊出獎金加碼,近日又有民眾黨的賴香伶立委主張應給予國手無條件基本收入,以及作為國防武器的幻象2000戰機「伴飛」、護送奧運選手回台,一向親中的藝人小S徐熙娣也因力挺中華台北國手遭對岸網軍攻擊。
正如同先前所言,這些國手的吃住、比賽,都來自人民的稅金;台灣過去已經因政府特別照顧來台外省人而引發許多衝突,拉拔運動員的預算應有合理配置和適當解釋,若濫撒高額獎金讓其成為另一個特殊族群,我認為這是重蹈覆徹,唯一的差別是台灣人不會察覺有異。
無論如何,台灣的體育生態環境應該更加徹底的改變,體育訓練是長久之計,而要改變,就必須從這四點做起,才能真正確保台灣的體育改革順利,也才有機會使台灣的運動選手繼續如今年一樣發光發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