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學理/台師大教授
「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也」;其中,孔子的「有教無類」,又是師者的最偉大曠世情懷。
孔子年代的「有教無類」,原本指的是施教對象,應沒有「貧富貴賤」之分。時至今日,以「吳寶春條款」為例,則「有教無類」的範疇,已放寬至:依其在專業領域上的卓越成就,做為大學文憑的學歷替代。而此開放性的鑑定新制,確實也成就了不少人才。另大學開放聘任未具相當學歷的「業師」,也是本於同一鑑定原則,以讓莘莘學子們,可以得到專業實務工作者的歷練薰陶。
這原該是一個非常理想的架構,不單彌補了「只有學歷、沒有實務」的大學授業環境,同時,也鼓舞了早年失學者,在經過一番奮進努力後,只要能成為具有特殊成就的專業人士,即得以在「新有教無類」與「終身學習」的雙重激勵下,一償進入大學校園的宿願。
個人在2015年研擬草創台師大「國際時尚」GF-EMBA時,即本於上述理想架構,開放一半的錄取名額,給予雖未具基本應考學歷,但擁有特殊專業成就的奮進者。
原因是,個人細細觀察吳寶春先生在亞洲排名第一的國立新加坡大學就讀,吳先生歷經了3年的淬鍊,在論文被退35次後,不但取得碩士學位,他的紮實論文,更為自己贏得了該屆碩士論文的銅獎。因此,對於矢志於開辦五年內,達成躋身進入世界10強的辦學目標,「國際時尚」GF-EMBA自會在課程、師資、出席率、特色項目,以及論文撰寫規範上,明文訂定嚴謹的制度與要求。
惟當「有教無類」,遇上「不倫不類」,尤其是上述的「理想世界」,遭逢「投機取巧」時,再如何努力懇勸、協助,終究也是白費心力、唇舌,因為,對方的心境、學養與態度,根本就不在同一個層次上。
研究生的學能與層次不足,首當是指導教授的責任。奈何,指導教授自身的學歷也不足,沒學過研究方法,更沒寫過學術論文。而當身為執行長/所長的我,被動且善意、無償地提供協助,讓研究生得以順利畢業後,竟然反遭惡咬妨害學術自由!更荒謬的是,最終,還鬧上了監察院,由兩個沒讀過研究所的監察委員「自請調查」!
如此名符其實的「秀才遇見兵」,是不是台灣的奇蹟之一?而當該些研究生、指導教授、監察委員攪和在一起,卻連個最基本的「論文格式」都說不清楚時,還真是不輸給精彩奪目的東京奧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