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壽全/台灣消化系醫學會理事、馬偕醫學院兼任教授
在民主國家中,「個資」有《個資保護法》給予保護。而個資中,「疾病」是最常被列為「隱私」的項目之一,所以比如說,只要所患疾病不影響工作,工作單位就「無權」探知員工有什麼病,員工可以不受妨礙的繼續工作。不過,若所患疾病具「傳染性」,就另當別論。病人因某種狀況就醫,但身上卻還帶有其他傳染性疾病,卻以「隱私」理由未誠實告知,導致不知情的醫療人員及其他病人遭到感染,那就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而須給予懲處。
從此觀點衍生出來的做法是,醫療機構員工,除非特殊情況,否則每年都強制規定需接受胸部X光檢查。呼吸道是人類疾病相互傳染最常見的途徑;胸部X光檢查當然有積極意義,但最主要是消極面,必須了解員工是否有無症狀但卻具傳染性的肺部病灶。有傳染病灶卻不自知而在醫院「趴趴走」,後果可想而知。相同的原則也適用於住院病人。雖然事實上,這類狀況發生機率極低,但不怕一萬,只怕萬一,不防也不行。
試圖終結「解了再封」惡性循環,馬可宏鐵腕政策引發16萬人上街抗議
新冠肺炎自去年底起開始在全球肆虐,因為病毒一再突變,造成平常狀況原本機率極低,是否有無症狀確診者「到處逛」的考量?如今卻成了醫院與社區,每日必須戰戰兢兢應對的常規作業,也導致許多國家的防疫措施,陷入封鎖後解封,解封又再封鎖的惡性循環中。面對這個困境,法國總統馬克宏於日前祭出鐵腕政策,宣布民眾要進入商店、火車、咖啡館、電影院、購物中心等場所,皆須出示「健康通行證」。健康通行證就是打過疫苗(或病毒篩檢陰性)的證明,此舉等同法國政府,「強迫」人民接種疫苗。
雖然據了解,超過三分之二的民意支持馬克宏的政策,但還是有部分人士反對,所以引發了最近有16萬人上街頭抗議的活動。這些人士抗議,政府無權強迫人民施打疫苗,打不打疫苗是「個人自由」,甚至喊出「不自由毋寧死」的口號!「三權分立」是法國學者所提出的,法國是近代民主的發祥地,民主聖地的人民抗議自由遭到剝削,不能不說有點讓人感到諷刺,然而,就事論事,馬克宏總統的做法正確嗎?有沒有違背自由的準則呢?
真正的自由,須以「不妨礙他人自由」為前提
法國這些抗議人士,應該是誤解了自由的真諦。自由是不妨礙他人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新冠病毒在人類造成了重大災難,其傳染也出現史無前例的模式─其他急性傳染病無症狀而具傳染力的病人少見,新冠肺炎卻頗多。未施打疫苗者,未必會感染,但若感染,就有可能成為無症狀帶原者─雖然事發在法國,但道理是共通的,就是─這一類人的「隱私」,顯然不能再受《個資保護法》保障,若到處自由走動,可能造成疾病傳播,不僅觸犯《傳染病防治法》,也妨礙了他人的自由,所以不是真正的自由,予以節制是正確的!
台灣疫苗數量不足,所以還不會遇到法國發生的這類事件,事實上,狀況應該反過來思考,台灣人的確很「乖」,防疫佳績,絕大部分是靠人民犧牲「自由」換來的。而如果法國的政策正確而值得效法,隨著疫情趨緩,施打疫苗比率提高,政府在逐步解封之際,卻始終未見到把「施打疫苗」,置入所宣告的指引之中,等同是繼續在「妨礙了這些人的自由」,實在有些令人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