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地合法真的是露營場的解藥嗎?

出版時間 2021/05/10
露營場應秉持「先規劃、再發展」以及「先合法、再提升」原則,才能讓產業發展、環境保護及消費者需要得到平衡。示意圖, 本文無關。資料相片
露營場應秉持「先規劃、再發展」以及「先合法、再提升」原則,才能讓產業發展、環境保護及消費者需要得到平衡。示意圖, 本文無關。資料相片

王福闓/中華品牌再造協會理事長

台灣今年來跟隨國際的腳步,也因為疫情對於戶外活動的需求增加,露營的休閒型態逐漸成為不少國人的生活方式。而過去因為對於土地使用分區的管理,不論是過去的休閒農場,還是一般的露營場,在一定程度下都有所申請的限制。而有特別開放的露營場,多半又要經過包含許多評估,所以合法而且面積夠大的露營場並不多見。

台灣擁有良好的天然資源,所以不論是戶外活動或是休閒農業、露營,都具有一定發展潛力。以往對於休閒農場也曾經歷過一段陣痛期,本來任意使用該名義招攬生意的業者,因為政府將規範及罰則逐漸落實,而部分地方政府更從較整體的面向來推動「休閒農業區」,以便於在合法、經濟及環境保護等面向,有較為適當的發展。

逾7成露營場位於農牧、林業用地,其中又以小於1公頃的規模最多。這次可能開放大量1公頃以下的露營場就地合法,在不少有露營習慣的消費者的討論中,看到了一些便利性但有許多的憂心,難道只是地點合法了,就能讓環境的保護及消費者保障上,得到與之前合法申請的業者都相提並論嗎?事實上「露營場管理要點總說明」對於許多相對的限制條件,其實更考慮的較為周全。

直到今年,全台合法營地僅160餘處,包括露營地的所在縣市、用地類別、營業狀態、符合或違反的法令,以及是否為原住民用地都可以在交通部觀光局的網頁查到。但明知確定違法的將近有800處,尚待清查的則也有將近有700處,多數也沒有積極的介入處理,現在卻為了「方便」而開放,那過去的管理機制就形同虛設。

或許現在市場的需求確實增加,也有不少業者願意轉型,筆者過去協助推動休閒農業發展時,也會建議業者與合法的對象合作。不論如同當初觀光工廠或休閒農場,在「先規劃、再發展」以及「先合法、再提升」的原則上,才能讓產業發展、環境保護及消費者需要得到平衡。

若只是為了解決當下非法變合法的問題,卻更造成提供服務的業者水準落差太大、開放後對自然環境的影響更負面,甚至最終導致供需平衡而引發之後的問題,或許更應該先面對什麼才是觀光政策通盤性發展時,更應該堅持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