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壢員警盤查事件映照出警察教育結構性問題

出版時間 2021/05/02
中壢員警日前盤查路邊喝奶茶的詹姓女老師事件,暴露出警察教育系統長期結構性的問題。圖為警方公布盤查過程影片。警方提供
中壢員警日前盤查路邊喝奶茶的詹姓女老師事件,暴露出警察教育系統長期結構性的問題。圖為警方公布盤查過程影片。警方提供

徐尹/公務員

前不久在桃園中壢發生的員警盤查詹姓女老師事件,讓輿論和法界沸騰。筆者曾在警政單位服務數年,對警察環境有相當認識,在瞭解整起事件始末和後續警政機關的回應後,不免心有戚戚焉,感嘆本件業已暴露出警察教育系統長期結構性的問題。

簡述整起事件,該員警自認身處治安熱點區,即具有隨機盤查路人之權,而盤查時告知詹女之理由為「我是警察」、「我沒看過妳」、「這裡是公眾得出入之場所,」、「妳一直看我,我憑我的經驗」。詹姓民眾因不服遭任意臨檢,始終未提供身分證字號供查驗,欲離開現場時,被認為有出言(很蠢)侮辱行為,而遭員警以強制力限制其人身自由,並帶回派出所留置、盤查,期間並輔以戒具手銬腳鐐,前後長達約9小時。

驚駭的不是員警的法律素養,是上至警政署下至分局的專業單位都看不出錯在哪。中壢分局表示,盤查點為《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第1項第6款之經警察機關主管長官指定之公共場所;員警有告知攔查事由,並在詹女辱罵員警,經多次警告無效後,始依妨害公務罪嫌逮捕。警政署長於立院接受質詢時,表示本案有內部檢討的空間。

本篇不論對錯與否(許多法律人已提出見解),僅就觀察到的警察教育問題臚列:

一、學生期間,警察學校未能結合實務,以案例情境方式,讓學生深刻理解法條的立法意旨和應用、解釋範圍;學生為應付特考而背誦法條,致法律素養仍普遍不足。

二、在職期間,警察機關實施之常年訓練未針對實務所需進行設計,已淪為交差敷衍之例行公事。

三、警察系統未能正視其核心價值,盲目追求數字假象,導致基層同仁基本功(例如盤查時機、用槍時機、民眾報案處置、依法行政觀念)參差不齊。

上述病灶尤以第三點為最。於是有了派出所婉拒長榮大學女學生報案事件;有員警因查案績效壓力違法盤查事件;有基層員警服從長官之違法命令:假摔真逮捕陳抗群眾。

報載所聞絕對是冰山一角,中壢員警盤查事件,只是反映警察系統長年以來漠視核心價值和基本功的問題。類似陋習只會不斷上演,如果沒有改革的決心,人民只能好自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