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上銬」模糊焦點】台灣「重視人權」也是「法治國家」

出版時間 2021/04/29
論者表示,這場警察「上銬」的戲碼,模糊了台灣原本要加強治安的焦點,台灣雖是「重視人權」,但也是「法治國家」。示意圖,為警員攔下詹女查證身分。資料畫面(中壢分局提供)
論者表示,這場警察「上銬」的戲碼,模糊了台灣原本要加強治安的焦點,台灣雖是「重視人權」,但也是「法治國家」。示意圖,為警員攔下詹女查證身分。資料畫面(中壢分局提供)

邱世長/教師

音樂老師詹女被中壢警分局警員盤查,因為詹女不耐煩,脫口說出「真的很蠢」激怒警察,遭警方「上銬」對待,此舉引發社會爭議一事,警政署長陳家欽28日提出看法,表示執法要重新教育,從法律面、技術與態度全面改變。

警政署長陳家欽的表態,為詹老師的「上銬」事件定了調,此案例警方似乎有執法過當之嫌,執法人員日後理當要謹慎為之。

之前,內政部長徐國勇也透過臉書表達關切,他認為台灣已經是民主國家,執法必須保障人權、依法行政。只是,案件演變至今,恐讓警察更加心寒,心想如果自己日後不去臨檢,是否就不會不幸爆紅、惹禍上身?對此,筆者提出幾點看法。

首先,筆者建議政府可以此臨檢案例,建立一套SOP(標準作業程序),供警察執法時的參考,以免造成「寒蟬效應」,讓警察不敢去臨檢,怕成為全民公敵,這會讓台灣的治安亮起紅燈,也非國人所樂見。

其次,根據《中華民國憲法》第8條:「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這是台灣自詡人權治國的精神,此案例如果警察只是臨檢,不輕易對該名老師「上銬」,焦點不會因此模糊,也不會引起輿論反彈,不是嗎?

其三,警察必須強化「情緒管控」(EQ)能力!警察依《警察職權行使法》,進行治安熱區可疑人士的攔查,無可厚非,但若遇到不配合的民眾或是群眾,其實可以請求其他警察的支援,逮捕即可,不需要上銬,而是該由法院來進行調查。

最後,筆者建議國人,隨身攜帶雙卡,也就是身分證與健保卡,可以減少不必要的麻煩。當警察臨檢,你只要拿出身分證,證明你是良民,不是前科累累的治安疑犯,3分鐘就可避免警民之間的誤解與衝突;另外,隨身攜帶健保卡,則是當國人臨時身體出狀況,就醫求診省麻煩。

古語曾言:「民不與官鬥」!前幾年,台灣流行「公民不服從」運動,請國人切記,目前這仍是理論而已,在實務上,任意攻擊執法的警察或是與警察叫囂拉扯,仍可能會惹來官司。

這場警察「上銬」的戲碼,模糊了台灣原本要加強治安的焦點。切忌,台灣雖是「重視人權」,但也是「法治國家」。任何國人藐視法律,或是不甩執法人員的警察,倒楣的仍是自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