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渣文本專欄:檢舉達人與勸世魔人(周偉航)

出版時間 2021/04/19
立委推動修法,要將民眾檢舉的交通違規案件由直接「開罰」改為先行「勸導」,引發爭議。圖為高雄市三民二分局沿街宣導。警方提供
立委推動修法,要將民眾檢舉的交通違規案件由直接「開罰」改為先行「勸導」,引發爭議。圖為高雄市三民二分局沿街宣導。警方提供

周偉航/大學教師

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件的新聞近日大量出現在媒體版面上。首先是綠營立委推動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要將民眾檢舉的交通違規案件由直接「開罰」改為先行「勸導」。

幾日後,在恆春又發生拍照檢舉違停者被民眾當街毆打的事件;這些違規者在爽打一波之後,才赫然發現這位「檢舉達人」居然是休假中的警官。隨後高雄市又傳出將對多數的紅線臨停「網開一面」,但最早跳起來大罵的居然是以綠營支持者為主,這也讓高雄市府匆忙出面澄清只是要將部分違停改為勸導,不是完全不罰,已罰的也不會退款。

違規先勸導後處罰惹議

這些官員和民代好像都覺得「勸導」有什麼神奇的功效,但勸導若這麼有用,那2000多年前的宗教大師在世時,不就應該已經勸出一個大同世界了嗎?那為何現在社會還這麼亂呢?

在教育場合,當然可以「先勸導後處罰」,但道路顯然並非教育場合。最近爭論的違規主題,其主要行為人都是考過駕照筆試的「駕駛人」,他明明就懂交通規則,那是要勸什麼?因為他可能一時忘記有這條規則?若勸了之後再犯將加重其懲罰,那採勸導手段還有點道理,但現有的修法或執行方向,是讓警察可一勸再勸,一路勸個沒完;那是在勸身心健康的嗎?

某些現行交通規則若有重大缺失,那就修改該條規則;像是把情節輕微的違規都取消,那就沒有執法與否的爭議了。但目前對於常見爭議的相關規則仍未有修改的提案,顯然從中央到地方都認為這些規則本身是對的。

所以這些官只是「不想執法」而已;那為何不想執法呢?目前看到的理由,都是說「警察處理檢舉案件的人力不足」,但這種檢舉工具與開單效率的問題,於現今人手一支智慧型手機的狀況下,根本不難解決。警政署只需推出一款官方認證的檢舉軟體,請民眾一律透過該軟體上傳案件資料,並以人工智慧即時判定要件是否齊備,達到標準後即可由系統開單,再由人力複審即可。不少政府單位也在運用類似技術來進行案件審查,那為何警政單位不朝這方向努力呢?

這些官員和民代瞎扯說是「勸導」就能節省人力,但勸導就不需要人力嗎?勸完不需要填資料和補證明嗎?沒有資料留存,又要怎麼知道這是第幾次勸呢?所以這些民代與官員想的根本不是「警察工作量太大」,而是為了護航慣性違規的刁民。中華民國就是有批堅持要違規的人,這些人除了視交通規則如兒戲,也缺乏道德羞恥感,被舉發違規後,不但不覺得自己有錯,還會找民代「爭個公道」。

民代知道這些人是違規,但為了爭取選票,多半還是會想辦法處理。而交通規則是因應交通資源不足而生,因此若有刁民多佔了一點便宜,就代表破壞了應有的分配正義。所以表面上是大義凜然的幫警察說話,但私底下,就是想「普度」那些違規的刁民,毫無道德正當性。若認為憑勸導就能喚回公平正義,那就請民代和警政高層親自在第一線示範到底該如何勸世。若能就此改善台灣交通,顯然是世界創舉,應能勇奪諾貝爾獎;若勸失敗被刁民打,也請記得開直播,讓大家笑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