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南/雲林科技大學營建系兼任教授
4月2日早上約9時28分,台鐵北迴線408次太魯閣號在花蓮縣秀林鄉台9線115公里旁的「大清水隧道」南向,意外撞上由山坡滑下掉到鐵軌的「工程車」,致車輛擦撞隧道壁,不幸50人死亡,至少175人受傷送醫。事故地點在北迴線鐵路K51公里450公尺。
疑因工程車滑落釀禍?《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車輛機械不得停放於有滑落之虞斜坡,除非採取適當防護措施。出軌火車的上方正進行「明隧道」施工,係屬於「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北回線K 51+ 170~500山側邊坡防護設施工程」,由台鐵委託「東新營造有限公司」施工。事故疑因施工廠商的懸臂式吊卡車(工程車)停放位置不當(今日並未施工),停放於邊坡上滑動,掉在太魯閣號的軌道上,遭南下該列車撞擊致火車傷亡慘重。
真是太扯了!花蓮縣警察局2日下午約談吊卡車的李姓司機到案,疑未拉手煞車或拉到位,造成吊卡車停車不慎,從上方施工之明隧道的邊坡滑落鐵軌,造成工程車之頭朝太平洋而躺在鐵軌上,被駛來的太魯閣號撞上;初判撞擊點在第8車的車頭。事發當時工程車上沒人,駕駛的49歲李姓司機(義祥工業社負責人)停車後往辦公室走去。是人禍或機械故障?有待檢調單位查明,台鐵將向廠商求償。
工程車違規停放在危險區域?《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6項規定,雇主對於勞動場所作業之車輛機械,應使駕駛者或有關人員「禁止」停放於有滑落危險之虞之「斜坡」。但已採用其他設備或措施者,不在此限。就是規定施工的工程車不得停放在有滑落之虞斜坡。
細究之,吊卡車為積載型移動式起重機的俗稱,它的起重機裝置大多是設在駕駛台與貨物台間,是國內使用量最多的起重機具之一;但因其作業地點可以經常變換而容易發生事故。尤其停放在地盤鬆軟處應以墊料補強;像這次肇事的工程車,不應停在邊坡上,而且可能沒有「煞車」上檔到位外,懷疑他的車輪下也沒有設置輪胎擋、三角擋、防滾、擋輪、止輪等,停車之輪胎止滑設備。
倘若工程車的吊升荷重係在3公噸以上,則屬於移動式起重機,肇事工程車的操作人員及吊掛作業人員要有「合格證」。作業場所應設置指揮人員?反之,若此肇事之工程車的吊升荷重未滿3公噸,則其操作人員應使其受「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上述疑點,有待釐清。建議主管機關也可以加強對工程車司機、操作及吊掛人員的「危險意識」培訓及稽查,防止災害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