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的稅基與稅率孰重?(張金鶚)

出版時間 2021/03/17
稅基的調整反而不論自住與非自住,會是全面性的打擊;而稅率的調整,明確訂定自住與非自住的對象與標準,可以精準抑制少數多屋族群。示意圖。資料照片
稅基的調整反而不論自住與非自住,會是全面性的打擊;而稅率的調整,明確訂定自住與非自住的對象與標準,可以精準抑制少數多屋族群。示意圖。資料照片

張金鶚/清華大學科技管理學院榮譽講座教授

「理想只是口號,實踐才是王道。」這是我過去在台北市推動囤房稅的最大感觸。最近囤房稅是否該列為短期還是長期的修法作為,引發社會各界的熱議。財政部原本提出囤房稅會產生「轉嫁租屋族」及「傷及無辜」的兩點疑慮,因此暫緩短期推動。

任何稅制改革調整,若無適當配套,均可能會產生上述兩問題,而房地合一的短期交易稅比長期持有的囤房稅更為嚴重。根據過去台北市實施囤房稅經驗,並未明顯發生上述兩問題,反而我們看到租金轉嫁上漲最主要是因為「高房價」與「租屋黑市」所致。透過囤房稅不但能抑制高房價,更能促使空餘屋的釋出,如此房租能否轉嫁提高,顯然缺乏理論與實務上的依據。

最近經過各界多方正反探討,應已有相當程度釐清上述兩點爭議。然而,最近財政部又提出囤房稅的實施,稅基比稅率的改革更為重要的說法。而稅基的改革涉及各地方政府的配合執行,因此需要再進一步審慎規劃,短期應予暫緩推動實施。

囤房稅制的改革到底稅基與稅率孰重孰輕,完全是看你是從何角度出發。若是從稅制改革的「理想」層面來看,當前房地稅基太低,明顯偏離市價,稅基的提高絕對有其必要。然而,台灣房地產持有稅賦是採房屋與土地分離課稅,房地分離估價的標準較為不易。再加上地方政府長期受制於地方民意壓力,稅基均不願隨房價上漲而提高到市價水準,其中最嚴重的土地公告地價,更是只有市價的十分之一或十分之二水準,如何漸進調整,以避免過大衝擊,其理想與實踐的衝突平衡不易掌握。

稅基的改革調整涉及各地方政府要對所有個別房屋及土地的評價認定,其人力、能力及意願均待加強,也需要中央政府的協助支援。當然中央政府也可以透過統籌分配款機制,加強地方政府逐步調高稅基的意願。不論如何,稅基的改革調整較為漫長複雜,但此理想仍應堅持,漸進而為。

當前各地方政府的房地稅基明顯偏低,中央訂定的稅率只好相對提高,以為因應地方的財政負擔及稅賦公平。因此,若從稅制改革的「實踐」層面來看,只須由中央立法明定全國一致非自住房屋的「對象」及不同擁屋數量的「累進稅率」,立即便可落實囤房持有成本的提升,達到抑制囤房炒作、稅賦公平且促進房屋的有效利用。

調整稅率可抑制多屋族

因此,囤房稅制的改革落實,稅基調整提高有其「理想」的重要性,但從「實踐」的可行性來看,稅率全國一致的立法調整卻較為重要。

另外,財政部也表示「稅率的打擊是全面性,但稅基是可因地制宜」的說法,也有待進一步釐清。雖說稅基調整可以因地制宜,但當前偏低不合理的稅基調整,必須全面一致以市價行情為依據,不可能因為自住與非自住房地的稅基,而有不同調整幅度。換言之,稅基的調整反而不論自住與非自住,會是全面性的打擊;而稅率的調整,明確訂定自住與非自住的對象與標準,可以精準抑制少數多屋族群,何來全面性打擊的說法?

我擔心財政部再拋出稅基較稅率重要的說法,將引發中央與地方政府的互踢皮球,反而造成社會各界對政府是否真的要打炒房的質疑。類似情況我們也看到,在過去財政部認為房市炒作飆漲主因是央行的金融政策問題;而央行卻認為不健全房地產稅制才是房市炒作的元兇。如今央行拋棄爭議,率先實施選擇性金融管制,獲得社會各界的支持與肯定。反觀財政部面對當前社會各界對囤房稅積極要求落實聲浪,仍採取較保守拖延因應態度,恐會失去民心!

最後,我想引用政治人物金句:「不論甲案還是乙案,拖延案最不好!」猶記得2014年4月「雙張會」討論囤房稅,經過1個月即立法通過,6月實施。期盼本次囤房稅的修法,很快能成為朝野政黨的共識,讓台灣不再成為囤房炒房的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