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費自付上限沒調 健保抓小放大(王宏育)

出版時間 2021/03/07
■健保藥費部分負擔最高上限維持200元不變,有些人只要超過1000元藥費,就會要求醫師多開一點藥「以備不時之需」,這是健保浪費的最大根源卻不改善。示意圖。資料照片
■健保藥費部分負擔最高上限維持200元不變,有些人只要超過1000元藥費,就會要求醫師多開一點藥「以備不時之需」,這是健保浪費的最大根源卻不改善。示意圖。資料照片

王宏育/高雄縣醫師公會理事長、醫師公會全聯會理事

上個月底各大報刊登衛福部和健保署將有重大健保制度變革,其中調整部分負擔主要是:低於300元的門診藥費,一律收取40元部分負擔,上限仍為200元不變;檢驗費用加收50至200元不等的部分負擔。然各界反應不一。

對於保費非常低廉,可近性高,又包山包海,國人滿意度很高的台灣健保,財務狀況困難之際,醫界寄予厚望,希望能夠藉此減少浪費,提高就醫品質,促使健保永續。但對於上述改革辦法,有識之士皆覺得尚有討論空間。

原來的規定是藥費100元以下,不用部分負擔;若藥費超過100元,要繳20元的部分負擔,超過200元要繳40元;簡表因為只有66元,就免部分負擔。醫師們對於感冒、腸胃炎等小病都盡量使用簡表,讓健保省錢,診所申報方便,病人無額外收費。

若改為300元以下一律收40元的話,原來簡表藥費66元,就要改為自付40元,部分負擔超過6成,比例甚高。若有人只開1條20元的藥膏,莫非也要自付40元嗎?這個規定實在是太奇怪了,民眾不服,代為收錢的醫師難為(其實醫療院所並無代收這40元的義務)。

藥價20元也要自付40元

目前診所幫病人抽血檢驗等,是不用任何部分負擔,若改為一律至少自付50元至200元,對於只有檢驗尿液75元,要自付50元,部分負擔7成5,比例高得嚇人。至於糖尿病人檢查血糖只有50元,痛風病人檢查尿酸只有40元,要強行收取50元,就更沒道理。《全民健康保險法》明明規定要採取定率部分負擔制,合理的按照比例收費,現在卻要有定額,第一線的診所醫師直接面對病人,一定會有許多的爭執,破壞醫病關係,簡直是無妄之災。

更重要的是,藥費部分負擔最高上限維持200元不變,這是一向為大家詬病的規定,卻反而不調整,也是跌破大家的眼鏡。報紙、電視新聞常常報導民眾家有很多剩餘不用的藥品,超級浪費,台灣1年回收的藥品可以繞地球好幾圈,最大的原因是我們規定藥費如果超過1000元,部分負擔是200元,超過2000元也是200元,超過3000元還是200元,超過5000元依然是200元。

有些人只要超過1000元藥費,就會要求醫師多開一點藥「以備不時之需」,不要錢的藥品當然就不會珍惜,這是很簡單的道理,也是健保浪費的最大根源。不從這裡改善,未將藥費部分負擔最高上限調整為500元,甚至1000元,改革真的是緣木求魚。

李伯璋署長為了杜絕浪費,這幾年一向致力於檢驗結果上傳,以避免不必要的重複檢查,尤其是電腦斷層攝影、磁振造影等動輒數千元的昂貴檢查,這類的檢查才需要部分負擔500元,而非一律50元起跳。領取3000元、5000元藥物的民眾,回歸《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的定率20%部分負擔,既合法又可以杜絕浪費,誰曰不宜?當然低收入、弱勢者可以憑收據向健保署退費,以為配套。

看病就被收90元人頭稅

「部分負擔藥費一律40元起跳,檢驗費一律50元起跳。」似乎有每個人每次就醫都收取90元人頭稅的嫌疑。而對於重複數千元昂貴檢查,領取好幾千元藥品的病人,都只有收最高上限200元的莫大恩澤,抓小放大,似乎不是聰明的做法,勢必無法杜絕浪費,希望健保署可以再三審議斟酌甚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