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與挑戰】保護藻礁不是政治議題

出版時間 2021/02/28
環團發起藻礁公投近來熱度升高,正反意見激烈交鋒。翻攝珍愛藻礁臉書。
環團發起藻礁公投近來熱度升高,正反意見激烈交鋒。翻攝珍愛藻礁臉書。

泰溫斯/雜誌編輯

近日,搶救藻礁公投因中油陸續動工、加上國民黨的高度動員,使得討論聲量再創高峰。在討論過程中,台灣民眾黨、時代力量以及公投領銜人潘忠政等人,開始高調「翻舊帳」,質疑當時的行政院長賴清德以「政治力」介入環評審查,使得「觀塘案」環評,得以輕騎過關。

而昨日《蘋論》在「藻礁的教訓」一文中,也提出類似的論調。該文指出:在2018年時,因為「深澳電廠涉及空氣污染問題,北部縣市多反對……」,而賴清德在選舉考量下,所以「……轉而力推大潭天燃氣機組的擴建」,並在政治力強力運作下,通過觀塘案環評。

環評專業代表數量大於機關代表

可惜的是,所謂賴清德透過政治力強壓環評委員的指控,可能已經「脫離事實」。若我們翻開環評委員會的法定組成,可以發現依「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組織規程」的規定,環評委員會共設21席,其中環保署主委、副主委2名是當然委員,另外還有5名政府機關代表,其他14名則是具備環評相關學術領域專業的學者兼任。

換句話說,環評委員的組成為專業學者人數14名、官派的人數只有5+2名。如果多數學者,真的認為觀塘案爭議重大,那麼只要出席投票,就能輕鬆擋下環評。筆者納悶的是:為什麼這些學者在當時選擇缺席,而不參與表決?且表決採「無記名」的方式,這些學者為什麼不當時投下反對票就好?

時任行政院長賴清德雖然曾經提及觀塘案要「愈快愈好」。但是,這個「愈快愈好」並不是為了選舉考量,而是要解決台灣沈積已久的「五缺」問題。即便有如此的壓力,賴清德也強調環評過程要「專業、嚴謹、周延」,且「不必給他們(環評委員)時間表」。最後,中油提出觀塘工業區從232公頃降到23公頃的方案,即是環評大會與民間、專業社群充分討論後,所得出的結果。

詹順貴的辭職信不能當作證據

而在另一方面,潘忠政等環運人士,不斷拿出前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的辭職信,來當作賴清德介入環評的「證據」。但是,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早就對此案做出判決,北高行指出:環保團體只憑媒體報導及前副署長詹順貴的辭職聲明、臉書內容推論,並不足以作為賴清德用「政治力」強壓的證據。

北高行也在判決書中明白提到:環評委員具獨立性,不受環保署指揮、監督,應該尊重環評委員的「學術專業」。況且,環評報告書已依既有程序規調查、分析、審查,在程序上沒有問題。簡而言之,環評委員的「獨立性」與「程序完備」都是法院認證,且環保團體又無法提出停止開發的新事證,何來「程序不正義」一說?

當保護藻礁成為政治操作

綜上所述,若是要用程序問題,來指稱「賴清德打壓環評」,實在是站不住腳。而在中油的方案中,已經將工業區開發面積由原本的232公頃縮減成23公頃,並避開藻礁熱點G1、G2區,工業專用港碼頭海提長度也由2860公尺減短為1688公尺。這些都是在現實層面中,最兼顧「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的最優方案。

總而言之,筆者相當認同「藻礁的教訓」中,作者要「在制度中尋找共識」的主張。但是,如果已經經過充分的程序正義,且通過完善的成本效益評估,那麼我們是否應該無限上綱,去支持部分人士堅持「不妥協」的主張?觀塘案保護藻礁的訴求,已經因為政治介入而變質。這時再指稱程序上有所「瑕疵」,並無助於保護藻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