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市政下手 全面診斷台南治安(楊永年)

出版時間 2021/02/26
警察最能發揮直接效果的是「打擊犯罪」,至於預防犯罪的部分,須有來自市長與跨局處的合作,外加社區共同投入才行。示意圖。資料照片
警察最能發揮直接效果的是「打擊犯罪」,至於預防犯罪的部分,須有來自市長與跨局處的合作,外加社區共同投入才行。示意圖。資料照片

楊永年/成功大學政治系教授

日昨台南安平區發生槍擊命案,引發民眾對台南治安的憂心。雖然兇嫌已「投案」,但槍擊兇殺案的詳細原因仍在調查。其實這次槍擊案發生之前,已有許多徵兆,卻仍無法阻止。而且,去年10月才發生長榮大學女大生命案,許多人自然會質疑,為什麼台南又出現重大治安問題?雖然新到任的警察局長在第一時間公開道歉,但出來道歉不應只有警察局長。因為治安是全民、社區,也是整體市府施政的一環。

重點是,警察局長道歉後,政府應該做什麼?作者認為,台南應進行全面的治安診斷,探索在體制或體系上出現什麼問題。或許過去台南發生重大治安事件後,並未全面診斷;有人認為「拔官」可以了事,導致潛藏的問題並未檢討,使得類似問題仍存在。

找出體制問題對症下藥

應該說,類似個案重複發生,就可能是體制或體系有問題。因此,作者認為台南市應趁此機會,進行全面診斷,才能對症下藥,而這可以分從以下兩個層次分析:

第一,體系問題:體系比較是從警察分工與整合的角度診斷,由於治安事件發生的原因錯綜複雜,警察只是政治與社會制度下組織分工之一,所以警察能解決的問題就會有限。警察職司治安工作,必須在有限的資源下,竭力改善治安問題。對警察而言,最直接的是破案,並釐清是否有共犯,以及是否還有後續治安事件。

警察法定職責是將此案做完整的刑事偵查,找出完整犯案證據,並課以適當刑責。但從治安維護的角度,則必須深入了解犯案動機,掌握治安動態並進行犯罪預防政策設計。

第二,體制問題:警察執法必須行政中立,以擺脫執法包袱,台南市卻「不尋常」地在2年內,換了4位警察局長。而「撤換」局長的原因,除了少數可能和「治安」因素有關,多數局長更換的原因,則可能和「政治角力」有關。

先不討論政治不當介入警察局長對警察組織運作造成什麼問題,單就警察局長頻換將,導致警察局長對治安狀況不熟悉,就難以擬訂精準政策,其影響不只是警察局長,而是整個警察組織。此外,這幾年台南的政治文化,也產生了微妙變化;間接或直接影響警察執法與民間(團體)投入意願或承諾。

警政署長親自「進駐」台南,或許可以「暫時」穩住台南的治安;而這比較算是組織面的運作改變。但若要讓台南能夠「長治久安」,必須從台南市政(體制面)的角度出發,進行全面市政的診斷。因為警察最能發揮直接效果的是「打擊犯罪」,至於預防犯罪的部分,警察固然也有著力之處,卻必須有來自市長與跨局處的合作,外加社區共同投入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