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柏毅/歷史自由業
知名歌手翁立友的性騷擾事件近日鬧的沸沸揚揚。這起事件造成討論的民眾極端分裂在天秤兩側,線上的討論幾乎沒有「討論」,而是激烈的相互攻防。筆者身邊眾多親友在沒有直接證據的現階段風向下,強烈支持雞排妹的受害者立場,其中不乏有關注冤獄與司法正義的朋友,法律上的「無罪推定原則」在此時卻消失的無影無蹤。
這讓筆者有個非常驚訝的發現,原來大家這麼激烈的反應,最可能的原因便是,幾乎每個人都碰過性騷擾事件,而且是異性戀主流社會中,性別優勢的男性所做出的騷擾行為。這種因權力階級的差異造成的傷害,最容易引起平權運動者的關注與支持,而在這些行動的背後是不會去懷疑事件的真偽,畢竟除了引發共鳴以及大家的敏感神經之外,性騷擾是一件非常主觀且難以蒐證的犯罪事實。
可是,因為翁立友與雞排妹過去的形象,本起事件意外地變成另類的「人品大戰」。有人認為這是一種「蕩婦羞辱」,筆者以為比較接近「放羊的小孩」這樣的概念。縱使如此,不對的事還是不對,不能因為受害者過去是什麼樣的人、甚麼樣的形象而有差別待遇。
然而,沒有直接的證據(也很難有直接的證據)讓這起事件的「真相」更顯得羅生門,引發後續正反兩派的極端衝突,更讓「反雞排妹者」們引起更大的波瀾──究竟這是場陰謀論,或為指責受害者的二度傷害?因為本起事件沒有辦法讓「加害者(無論是誰)」一招定型,於是筆者將以「假設真偽」來提出疑惑。
首先,假設本起事件為真,那反方的反應,顯現了我們社會的性平觀念真是令人瞠目結舌。因為大部分的人不會去意識到這個問題的嚴重性,就摸一下、親一下、說一下而已,又不是真的侵犯到身體造成「實質」的損害。
這是性別之中的「尊重」與「禮貌」的問題,讓人感到不適就已失禮在先,可是有為數不少的旁觀者持續且毫不留情地指責受害者,讓加害者得以在無證據且有所藉口下,進而安然下庄,造成後續更深的傷害;更可能因為「指責受害者」這樣激進的行為,讓受害者更不敢說。
縱使現在已經有更多受害者願意站出來,可是大多數的他們仍然不敢具名(自己的或加害者的),可見已經產生一定的負面影響,這肇因於整個社會對性騷擾的意識不夠強烈,最後更可能讓社會的主流聲音懷疑每一件不幸。
假設本起事件為假,那就如「鹹豬手事件簿」這部日本電影一樣,冤枉了「加害者」,讓他真正成為「受害者」。之所以會有這樣的情況產生,主因還是因為性騷擾的認定是受害者的主觀感受認知,僅憑受害者一己之言指認加害者,加上目擊者的「懷疑」,更邪惡的是兇手混在證人中指證歷歷,並無直接證據的狀況下指控,導致主角無論怎麼證明自己的清白,仍然遭到法院的有罪判刑,最終不幸地被社會性人格抹殺。
有這種陰影,加上社會新聞中為了獲取某種利益而胡亂指責他人性騷擾的事件時有所聞,更令平權運動者眼中掌握社會結構權力的男人們感到不安,進而懷疑每起性騷擾案件;如果將不安轉為行動,進而造成真正的受害者二度傷害,背後的加害人將如房思琪的故事中所敘述的一樣,可以安然地全身而退。
而陰謀論者更可以肆無忌憚加地指責雞排妹,因為他是本起事件中獲利最多者(獲得很多受害者故事的政治資本、社會關注度以及更多的人脈關係等)。
上述的兩者假設皆源自於沒有直接證據,僅憑受害者的單方敘述作為事件有無罪刑的判斷依據,但這確實是舉報性騷擾的一大困難之所在。觀其源頭,該如何避免絕對是「病源」所在,這又彰顯「性平教育」的重要性。
否則,依據反方或是豬哥亮時代的長輩們所擁有的性別觀念,別說性騷擾了,是否又會有下個受害人必須面對這樣的指責壓力而成為房思琪?而因為將性平觀念當作兒戲去勒索利益(政治上、金錢上、名聲上等等),是否又會有更多的強尼戴普,或「鹹豬手事件簿」的主角一樣,被冤枉而失去整個社會對他的信任,讓「性騷擾」這樣的標籤成為社會「霸凌」的正當性依據?
性騷擾行為的朔及既往,似乎又成為另一個問題。因性平觀念薄弱的豬哥亮時代培養出來的長輩們,他們並沒有學習到這個觀念,確實難以判斷什麼是性騷擾的行為,所以用「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這樣的「審判」行為是否該斟酌思考?然而傷害已造成,又該以什麼彌補方式,才能讓受害者的傷口癒合?
筆者不才,提出的解決方案僅有上述一個方案,因自身學識的局限僅能作此討論,有望各先進得以討論出更好的方法,降低這些疑慮,以避免更多的獵巫及房思琪們的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