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全峰/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副研究員
藥物可近用性(accessibility)與國際貿易之衝突,早在數十年前便已成為全球健康促進與國際人權保障之核心議題;但在製藥先進國與原開發藥廠利用經貿實力與貿易協定(如智慧財產權保護)以維護自身權益之前提下,這個衝突往往成為無解之難題,進而影響全球正義之實踐。
在新冠疫情對各國民眾生命健康、甚至經濟發展之嚴重影響下,國家主義(nationalism)興起所引起之疫苗分配問題,更進一步惡化前述困境,不僅擴大貧富國家因應疫情能力之差距,亦對內國不同階級民眾疫苗接種之平等性造成影響。
世界衛生組織(WHO)在相關報告已指出,如果低收入或中低收入國家在新冠肺炎疫情中無法適時獲得一定數量之疫苗,將嚴重衝擊這些弱勢國家本已脆弱之經濟發展,甚至大幅度延緩衛生與經濟復甦,造成嚴重道德危機;WHO與非政府組織遂要求各國積極合作,並建立適當機制以平等分配對抗疫情所必需之檢測工具、治療藥物與疫苗。如「新冠肺炎疫苗全球取得機制」(COVAX)便透過多數國家之集體參與,整合資源並增加談判能力,以確保各國(尤其是製藥弱勢國家)均能公平取得疫苗分配之機會。
但不可諱言,全球疫苗公平分配之操作卻仍缺乏製藥先進國或原開發藥廠之實際支持,並導致疫苗在全球市場之公平分配仍面臨很大挑戰:如疫苗分配平台之運作仍面臨龐大資金缺口;富裕或製藥先進國拒絕參與COVAX而選擇自行採購疫苗(或雖加入但仍同時自行採購),其與藥廠所簽訂之預購協議便將大幅延後弱勢國家取得疫苗之時間;在智慧財產權保障與資訊不對等之情況下,藥廠是否願意公開研發成本,並以以較低價格提供疫苗(涉及藥廠之全球定價策略),皆與弱勢國家能否順利排除經濟障礙取得疫苗有關;即令弱勢國家能以強制授權方式排除專利障礙,但弱勢國家是否有足夠生產能力在國內自行製造生產並提供便宜之疫苗仍是考驗。
保障國民先於國際互助
報導便指出,富裕國家(約佔全球14%之人口)大量預購新冠肺炎疫苗,已取得市場可供應疫苗數量之53%,而全球約8成人口(多數來自中低收入國家)僅能分配剩下之疫苗,並造成弱勢國家控制疫情之困境。
另,各國面對疫情衝擊下以國內疫苗需求為優先之態度,將國家保障民眾健康之責任置於國際互助責任之上(亦即疫苗國家主義),則進一步複雜化全球疫苗之公平分配機制。如美國便以提供大量資金贊助研究為理由,要求法國藥廠賽諾菲(Sanofi)優先提供新冠肺炎疫苗,並引起法國政府反彈。而類似案例亦發生在英國、印度與俄羅斯,其政府(明示或暗示)要求受國家資源支持之藥廠應優先滿足其國內疫苗需求,甚至拉升至國安問題層級並要求藥廠配合,以維護其國家利益;歐盟之疫苗出口管制計畫亦屬之。
然而,不論是不公平之全球疫苗分配或疫苗國家主義,均將對全球疫情控制造成直接且負面之影響,不僅是缺乏資源與藥廠簽訂預購協議之弱勢國家無法及時有效地控制疫情並保障民眾健康,更將形成全球健康之進一步碎裂化而無益於疫情控制。
分配不公無益疫情控制
首先,現代疫苗發展已非僅單一國家所能成就,包括病毒株取得、臨床試驗進行、疫苗製造等活動,便涉及政府實驗室、私人研究機構、製藥企業與國際組織等多元參與者;而不公平之疫苗分配將嚴重影響各國參與疫苗開發之意願(如印尼便曾拒絕分享流感病毒株,並促成WHO針對流感病毒共享與研發利益分配之改革),並因缺乏國際合作而實質延緩疫苗發展時程,無差別地對富裕與貧窮國家均造成影響。其次,新冠肺炎疫情已證明疾病之無國界特性,而不公平之疫苗分配將嚴重減弱各國共同面對疫情之互信基礎,導致對抗疫情之全球集體決策機制無從落實。
因此,生命倫理學者已多次主張新冠肺炎疫苗之全球分配應有適當之配套措施,以維護全球健康與分配正義,包括不應以購買能力(有利於富裕國家)決定疫苗分配之順序,而應以疫苗接種所帶來之醫療與經濟效益,並評估各國受疫情影響之不同階段(死亡或對健康之不可逆影響、嚴重之經濟與社會匱乏、社區傳播),作為全球疫苗分配優先順序之判斷基礎;WHO亦建議應以各國高風險族群(如醫事人員)之疫苗接種數量作為全球疫苗分配依據,並以各國接種率均達20%作為全球傳染病治理之優先達成目標。亦有學者主張,各國應有義務公開與藥廠就疫苗取得所達成之協議內容,亦應要求藥廠負擔健康人權之保障責任。
但國際政治之現實因素與實力原則──如製藥先進國不願意放棄對於疫苗開發之主權控制──卻使得全球疫苗公平分配機制建置,成為艱鉅之不可能任務;而要求各國在面對疫情時,優先將國際責任(協助他國)置於國家責任(協助國民)之前,亦將面臨倫理爭議與挑戰。
台須因應未來防疫困境
也因此,台灣在面對全球疫苗不公平分配之挑戰時,實難僅訴諸於軟性之道德主張,亦應準備好不同之配套措施(包括對原開發藥廠疫苗之強制授權、對本土藥廠開發疫苗之緊急授權等,甚至最近以車用晶片換取德國疫苗之提議均屬之),同時對於無法即時取得疫苗所導致之防疫困境(如是否逐步開放已施打疫苗國家之出入境限制、如何面對這些國家將台灣視為疫區等)亦應有所因應。
在台灣相對穩定的現階段,更宜透過社會之充分溝通討論,讓國人更了解全球疫苗不公平分配所可能產生之負面影響與衝擊,並透過基礎資訊分享、政策框架與原則討論,建立染疫人數、疫病調查以外之風險溝通管道,以形塑我國因應疫苗暫時無法取得之策略與共識,更正向地面對後疫情時代之不同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