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俊仁/香港執業律師、民主黨前主席、立法會前議員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在今年(2021)元旦前夕,就《港區國安法》控罪被終審法院撤消保釋,還押候審。這個決定在元旦日為不少香港人帶來失望、震驚以至憤怒的訊息。
在過去一星期,自高院法官給黎智英以十分苛刻的條件(在家禁足和封聲)保釋回家後,香港的中共傳媒鋪天蓋地式強烈攻擊法庭和法官,內地第一官媒《人民日報》更肆無忌憚語帶威脅地指出,若法院容許黎保釋繼續威脅國家安全,中央可能只得引用《港區國安法》等55條,把黎押返大陸,以內地法律處理。在這強大的政治壓力下,終院被震懾而屈服妥協,是無法避免的公眾觀感。
黎案成打壓新常態一例
其實,在過去3個月中,香港律政司在處理黎智英案時,不斷針對黎和壹傳媒集團,使用濫搜、濫捕、濫控的高壓手段,是明顯不過的。至今,黎面對面的是一個被指違反租地契約的欺詐罪,和涉及一系列黎公開政治評論而被指勾結外國勢力的國安罪。
細閱這兩控罪的詳情,便見其荒謬粗疏和強詞奪理。這一廂控方稱還要至少3、4個月才完成調查,但另一廂卻指黎是高度危險,若保釋他便有能力潛逃,更會做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在這情況下,黎智英可能至少要被關1年半甚至2年,才面對審訊。現在對他拒保關押,無疑是未審先囚,何來公義!
外界有不少人問:「中共對黎智英為何如此兇狠?」我想有幾個原因:(1)黎可能成為中美最近外交博弈中的籌碼之一,故未來發展要視乎拜登上任總統後所採取的對華政策及引起的互動。(2)中共在運用《港區國安法》作為實施對港全面管治的工具時,必須定下針對的首要目標,而後大力打擊,以樹立樣板,產生震懾,以儆效尤。(3)在中美惡鬥中,中共最高領導對黎的「親西方」言論和國際形象十分憤怒,故下屬有意把黎斬首祭旗,以反制西方,並討悅龍顏。
縱觀中共整治香港的格局,黎智英案只是鬥爭打壓新常態中的一例。我們不要忘記其他被無理關押的異見人士,包括只因公開言論而被控「煽動顛覆罪」的社運人士譚得志,至今拒保被押已4個月,警方稱尚在調查,審訊仍遙遙無期。此外,政府偏袒縱容警方濫用暴力,律政司濫捕濫告涉嫌示威暴動者,更造成社會極大的矛盾。
在《港區國安法》指導原則下,林鄭特首更有系統、有計劃地打壓藉以消除民主政治組織和公民社會的力量,包括:(1)迫使民主派退出立法議會,並隨意撤銷市民參選議會的資格。(2)迫使公務負宣誓效忠政府,並威脅可以違反誓詞為理由辭退公職人士。(3)以鼓勵家長學生舉報為憑,撤銷言論出位的教師資格,從而整頓教育界。(4)擬對新聞從業員的採訪權利加設無理的限制,包括查閱一向向外公開的政府檔案。
在全面政治收緊和封殺下,香港公民社會的團體和活躍人士還是奮力掙扎求存。香港的獨立教師公會、新聞工作者公會、社工公會、大律師公會,以至民主政黨、地區民間組織,都在竭力維護已有、應有的權益,反對社會倒退。每天我們見到有專業精神和人權理念的律師在法庭據理力爭。
最近,有一批年青律師向我說,在很多暴動案件中,被告因為記者提供現埸的照片和錄影,而能得到有力證供,推翻警方失實的謊言,從而得到無罪釋放。他們特別要我向黎智英感謝《蘋果》的記者!至今在眾多示威暴動審訊案,有約一半被告無罪獲釋,相信新聞記者(包括市民自拍的民間記者)的現場監察,和保存證據是致為重要的。當然,在政治高壓下,仍有不少法官本著公正的專業精神判案(包括給黎智英保釋的法官),亦是十分可敬的。
堅守崗位本著良知做人
過去在黎智英被第一次關押的日子中,我曾多次到獄中探訪他。我見到他能安然無怨地在單獨囚禁中生活而感到釋懷。他跟我說,要好好利用未來單獨居住的時光,一方面做好靈修包括讀《聖經》祈禱(他是十分虔誠的天主教徒);另一方面,他會專心讀書和寫作。同時,他會每天勤做運動,保持身心健康,確保將來自由後仍可工作。此時,我想起《正氣歌》中「風檐展書讀,古道照顏色」,不禁對這位豪傑義士產生祟高敬意。
其實,從黎智英到我熟悉的多位為民主自由抗爭的毅行者,都持有一共同信念:就是要對我們熱愛的香港,在此最艱難的時刻,做出我們作為社會一份子的承擔。我們當然絕對尊重選擇移居的人士,因為這是每人追求幸福自由的絕對權利。但我們選擇留下與大部分市民一起面對未來,並期望每人能做好本份,堅守崗位,不要過分悲觀恐懼,並要為自己和身邊人的權利發聲,這是我們應可做到的事。
黎智英相信天主正義和善良,所以他安心交託給主。我不是教徒,但我和很多朋友都本著良知做人,亦相信自己對社會做的事是正確和正義的,並只能憑此信念和一點勇氣和毅力,堅持下去,期待為香港開出一條有希望的前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