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香港大律師
從前,香港人以英國人留下來的司法獨立為傲,對法庭的判決,就算失望也好,大都給予尊重。大眾的信心,除了判決質素本身以外,一大部分是來自制度,亦即終身制,既不可以隨便炒,也不可以隨便扣減薪水,法官因此不用擔心判得不合政權心意而丟飯碗。另外一大部分,就是從前上至港督特首,下至各大官媒,大多自律,不會對法庭指指點點。大眾看到司法似乎沒有受到外來壓力了,自然相信它的獨立。
上周保釋官媒痛批判決
從前政府打輸官司,只會上訴,上訴到盡了,只會「表示失望但尊重」,頂多之後嘗試修改法例。但近年開始改變了,政府打輸官司了,特首開始公開指責有人「濫用」司法覆核來挑戰政府。但那時問題還不算大,因為特首沒有權力去改變法庭判決。
這幾年又不同了。《人民日報》、《環球時報》、《大公報》跟《文匯報》等公認的官媒,愈來愈隨心而發的指指點點,大家都知道這些官媒是中國大陸政權的代言人,而那政權有權像台灣大法官會議一樣去解釋《基本法》這部香港憲法,而且其解釋凌駕香港本地法院,有不少垂簾聽案的味道,如此一來,大眾的信心又怎麼可能不動搖?
至於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涉及的《港區國安法》,就更頭痛了,因為第55條規定,駐港國安署有權介入,把案件直接送去大陸人民法院去審。上星期高等法院法官批准黎智英的保釋後,上述官媒開足馬力,大力批評判決之餘,更提出要把黎智英送中。
黎案讓司法獨立大打折
代表政府的律政司亦旋即向終審法院(香港最高法院)申請上訴許可(高院保釋決定要另有許可方可上訴),以推翻批准保釋的決定。終審法院在2020年除夕下午批准申請,並下令等侯上訴期間把黎智英再度還押。上訴將於2月1日進行,屆時終院有可能繼續還押黎智英,也可能讓他重新保釋。
但無論最終決定如何、無論上述官媒是否有心影響判決、又無論法庭有沒有真的受影響,大眾對司法獨立的信心肯定大打折扣了,畢竟,英美法律界有句名言謂「justice must not only be done but must also be seen to be done」,即是不但一定要做到公義,還一定要大眾見得到公義。當權的如此隨意指指點點了,又怎能怪別人不再如以往般相信司法獨立?
再加上近年的示威衝突把法庭推向磨心。以往給告上法庭的,大多涉及一般常見的罪行,沒有什麼爭議,但近年的,愈來愈多跟政治扯上關係,問題根本不是法官可以根治得了,結果無論法庭怎樣判,總有一半左右的人質疑法庭偏頗。
當權的真的要想清楚,當司法制度這個香港金漆招牌失色了,受損的,不但是一般人,更是權貴一族,可謂得不償失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