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清汶/宏國德霖科技大學不動產經營管理系兼任副教授
中央銀行於12月7日推出四大措施,對公司法人購屋貸款進行嚴格限制與控管,即是第一戶最高貸款成數僅6成,第二戶以上更是降至5成;銀行承作公司法人的購置住宅貸款,對於尚無房屋而以基地為抵押擔保放款不得有寬限期,貸款成數最高6成,對於已有一戶以上房貸者,貸款額度最高5成。
在自然人方面新增第三戶以上,房屋貸款限貸6成、無寬限期規定,高價住宅貸款(俗稱豪宅貸款)維持目前6成且無寬限期。此對於近來房市上漲將產生某種程度抑制功能。
政府對於調整房地產的價格措施,基本上是透過「稅制」與「金融措施」2種政策手段。過去政府即曾經以稅制手段,如實施「奢侈稅」、「實價課稅」等,對於房屋市場價格亦曾有短期遏止功能。
但近來由於疫情關係,國內之內需市場擴大,如百貨、國內觀光業、民生消費品等均大發利市,資金回流在國內廣為消費與投資,多種利多因素集結,股票持續上漲;致以造成房屋市場買氣回溫價格逐步攀升,造成部分建商甚至於囤屋惜售待價而沽現象。
房地產原是居住所需之用,素有火車頭產業之稱,起商業帶頭作用,對於百業興榮有著指標意義及重要影響。所謂「有土斯有財」,房地產向來國人最愛擁有,並可以繼承方式傳諸於後代。但房地產一旦淪為商品化變相炒作,將破壞正常商業秩序,虛擬化飆升的結果將造成景氣泡沫化,國內外都曾有殷鑑。台灣人口近年來已呈現少子化趨勢,且基本薪資結構變化小,政府未來又計畫擴建平價住宅;因此,房屋市場還有何種條件可以不斷持續上漲﹖
本次央行對以自用住宅並無影響,第二戶乃準備換屋者貸款成數仍不變;但相對的對於投資第三戶以上以及豪宅貸款成數降低為6成;而對於建商餘屋及以地主建築融資者採嚴格限制,且貸款均無寬限期(即借款後馬上需按期攤還本金);打壓對象乃建商(法人)及第三戶投資者,政策基本上方向正確,符合市場之變動趨勢,值得肯定。
台灣目前現已有實價登錄制度,有效建立透明房屋市場資訊,維持穩定的房屋市場及合理的房價,得以建構公平正義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