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吉聰/亞東醫院麻醉部主治醫師、台灣麻醉醫學會法律委員會主委
前陣子因為身心障礙病人拔牙致死的問題,醫療新聞與相關討論持續了幾天,撇開關於所謂特殊需求者牙科的問題外,身為麻醉專科醫師,其實注意到的是另一個問題:麻醉師。
一直以來,台灣並沒有所謂的「麻醉師」這個職稱存在。在北美,麻醉醫師的英文是源自麻醉學(anesthesiology)的麻醉專科醫師(anesthesiologist);而常被誤用的麻醉師,源自於大英國協慣用的「anaesthetist」(麻醉科醫師),譬如英國麻醉醫學會的英文名稱是「Royal College of Anaesthetists」,因此在曾是大英國協的香港,以往便有將anaesthetist(麻醉科醫師)翻譯稱作麻醉師的用法。
但這樣的誤用,往往使民眾將麻醉科醫師(anaethetist)、物理治療師、職業治療師等等,一同當成醫療輔助性質,導致這幾年香港的麻醉科醫師努力呼籲正名,因為不管是anesthesiologist或anaethetist,不管是在英美或香港,麻醉科醫師都是專科醫師,也都需要在醫學系畢業,接受與其他專科一樣嚴格的專科訓練。
在台灣,因為類似香港將anaesthetist的翻譯誤解所致,也存在著誤用麻醉師一詞的問題。實際上,主管機關從衛生署時代,便不斷強調對於醫療包括診治、手術、麻醉,都必須是醫師親為,而麻醉科也是部定專科的一員,必須在醫學專科訓練完成後並通過專科考試,才能取得麻醉專科醫師執照。
但過往在醫療不發達,且民眾也還不注重醫療品質時,有些較小規模的醫療院所不見得有麻醉專科醫師,當科醫師也不見得熟稔麻醉時,便聘顧在大醫院麻醉科服務過的護理師來執行麻醉的業務,但為了混淆民眾對於麻醉的認知以及規避法律對麻醉的規範,這些護理師往往自稱是麻醉師,甚至衍生許多病安問題,與同業屢次的大聲呼籲。
其實,就算麻醉師常常這樣被當成麻醉科(的)護理師的誤用,台灣從來沒有過「麻醉師」這個證照,甚至沒有正式的麻醉護理師證照!臨床上,因為麻醉與手術的過程瞬息萬變,與麻醉專科醫師配合良好的麻醉科護理師,往往是緊急狀況下麻醉專科醫師的另一雙手,可以讓麻醉專科醫師如虎添翼;但過往所謂的麻醉科護理師,都只是各醫院麻醉科部培訓科內的護士或護理師,來協助麻醉專科醫師照護病患,而不是訓練來執行麻醉醫療。
再者,如同手術室護理師或加護病房護理師訓練,過往對麻醉科護理師只有簡單的訓練證書,因此往往不同的醫院或是不同規模的醫療院所,訓練內容也會有所不同,也導致水準容易參差不一,甚至有時醫療或護理同仁也對此多所抱怨。
為了解決這問題,這兩年在衛福部主管護理人員的護理及健康照護司與台灣麻醉醫學會,以及台灣麻醉護理學會、台灣專科護理師學會等的合作下,討論擬定了法規面、技術面、職業範疇等共識,作為護理師進階的一步,將麻醉科護理師納入專科護理師範圍,除了之前已先修訂「專科護理師分科及甄審辦法」將麻醉科護理師納入專科護理師範圍外,這周終於要舉辦國內第一次的麻醉科專科護理師考試,自此麻醉科護理師將有機會取得正式統一的認證,也有助於幫民眾釐清「麻醉師」這錯誤用法的問題。
當然回到最根本,麻醉已經非部分尚未理解的朋友們認為那樣:全身麻醉就只是推個麻醉藥而已,或是半身麻醉就是腰椎打了一針就好,或是像一些不肖醫師用「指示」護理師便能完成麻醉,甚至一位醫師可以一邊麻醉一邊進行手術之類。在現代醫學,麻醉早已經進展為手術前後全期的安全醫療照顧,在台灣也越來越多非醫院的醫療院所重視照顧病人時麻醉的重要性,不管在國內外,麻醉科也都是重症醫療的一員,而手術中的麻醉過程更是如同加護病房的連續性加強照顧!
或許換個比喻會更容易理解:大家對於台鐵司機一邊排除車輛故障原因一邊繼續開車,都能理解有多危險,但提到麻醉,卻又會認為手術醫師自行指示麻醉科護理師執行麻醉這樣玩命是合理合法?!
台灣醫療的發展與進步,一直是為了給病患與民眾更安全的照顧,這點除了在法規以及醫療專業上同儕的努力外,也期待一般民眾一同來關心,筆者作為負責國內麻醉醫療品質與守護民眾麻醉安全的麻醉醫學會一員,很感謝包括主管機關與將麻醉科護理師邁向專科護理師這過程中一同參與討論過程的每一位朋友,也希望關心醫療的媒體、司法界、或其他朋友們,自此之後不要再用麻醉師這個延滯台灣醫療安全的稱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