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貼買不到進步 救不了空污(賀陳旦)

出版時間 2020/11/28
■交通部再提高補助款,是否能刺激客運公司轉念換用電動化公車呢?有待高榷。圖為台中市電動公車。資料照片
■交通部再提高補助款,是否能刺激客運公司轉念換用電動化公車呢?有待高榷。圖為台中市電動公車。資料照片

賀陳旦/交通部前部長

交通部11月17日提高電動客運車補助款到1000萬元,並編列未來4年85億元購買電動客運車。對照3年前賴清德院長為改善空污,宣示2030年前要把市區公車全數電動化,此刻這筆預算代表離目標還有多遠?

首先,目標在那裡?3年前替換對象是「市區公車10000輛」,是落實改善空污政策要求,針對與民眾起居生活最密切的公共汽車,並兼顧減少公車排煙對市容形象的傷害,以排除首害為先,訂定2030年電動化市區公車(簡稱「電巴」)的政策目標。不料,好事爭著搶,不甘被二等化的心態作祟,市區以外的客運業也要有補助。於是目標改為電動化客運車輛,數量從10000輛擴增為約24000輛!

電動客運車補貼不切實

3年來新申請電動客運車數不超過200輛,連同10年以來所有電動客運車不到500輛,政府相關機關感覺進度實在太慢,就把補助購車款從503萬元提高到700萬元,再加上要求12年營運,後付補助300萬元,湊成1000萬元大雄心數字。

其次,為什麼業者不換電車?表面理由是電車貴;歐洲電動大客車1輛約1500萬元以上,國內價格混亂概略在950萬元至1100萬元。政府原補助500萬元後,客運公司要自掏450萬元至1000萬元。燃油車政府補助223萬元,自付才250萬元,油車顯然比電車要便宜。除非各都首長有政績壓力,各地客運業很少會主動換購電巴。

如今政府補助款提高200萬元,是不是會刺激客運公司轉念呢?坦白說,出錢的交通部和想進場的業者,都沒有把握。購買電車的自付額雖然和買油車價拉近了,業者並沒有把握未來營運成本和電池效能會如何,尤其新補貼方案中,政府對營運年期要求延長到12年,全世界沒聽說客運電池可以12年不換的,營運期間購換電池就會是幾百萬元的支出。這些實戰狀況,連交通部自己都欠缺足夠數據,今年年初才推動所謂3年示範計畫收集資料。未來4年只敢估列85億元,也有邊走邊調整的意思。即使全數補助,到2024年也不過850輛,加上10年來還堪用的電巴約300輛,離6年後2030年要電動化24000輛目標實在差太遠了!

不過,平心而論,一件該做的事,就算慢一點完成,仍然要繼續做,只是有沒有更好的方法?目標改善空污,對象大客車,有沒有比提高補助款更適宜的作法?要讓客運業願意換電巴,不斷升高補貼是個作法,換個角度,是否可能降低成本呢?

降低成本提升產業戰力

要降低成本,首先要簡化產品,構成生產規模。產品就是公共運輸服務的規範,簡化產品就是把客運分級(而不是把車輛分級),在平坦市區往返頻繁的「公車」和「城際路線」(可能跑高速公路又要爬郊區坡道)分成兩級,前者比後者在馬力、車重和電池數量上都「陽春」,可以相當程度把設備標準化、輕量化,自然可以創造規模經濟,讓有心廠商看到長遠發展的企機,願意投資進場,社會大眾從業界良性競爭中,再獲降價好處。

如果我們只把2030年公車電動化看作是大型採購,希望客運老闆自付額不增加,政府多編補助預算就好,何必如上述,費事去介入產品簡化,輔導規模經濟,壓低生產成本?答案,殘酷的答案是,靠政府補貼的產業,是站不起來,沒有明天的。客運車製造業如此,公車服務業也是如此!只有把電巴認真視為產業機會,製造出有競爭力的產品,政府訂的24000輛達成,還可以供應國際市場,這才是公車國產政策方向。也只有把電巴代表的乾淨、安靜優質公共運輸,才是減少私人運具,改善民生環境的國家大計!

國產電巴大計不是伸手向納稅人要錢,而必須是政府各部門整體動員:1.交通部從需求者角度,必須輔導地方政府和客運業者,藉轉運調整公車路線,簡化電巴服務內容;2.經濟部輔導零組件廠商簡化電巴規範,代理國際進步技術,引進規模經濟;3.經濟部協同內政部仿照綠電政策,放寬電巴供電設施的土地限制,或規劃設置電巴共用充電站;4.環保署配合地方政府在公車專用道,或路線密集站區裝設空污量測讀表。

政府受人民託付提供公共服務、引領優質生活,靠的是穩定的法制和公平的市場環境,偶有價格外的補貼,應該都是短期應急,不宜長期干擾商業機制。「補貼可能刺激交易,但是買不到進步」,這是兩年來旅遊產業的明顯教訓。電巴起自緊急又嚴肅的民生目標,又要靠龐大投資的國產產業來實現,主客觀的挑戰遠高於前者。撒錢之前,請做功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