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惠博/彰化師範大學前校長
美國總統選舉結果,在票數統計上,川普失敗了,然而,其競選團隊引述川普的話發表聲明,堅不承認敗選,並表示,拜登的媒體盟友幫助拜登錯誤地聲稱為贏家,隱藏真相。真相是這場選舉還沒結束,在許多州川普陣營提出合法的法律訴訟。不過,蔡總統8日一早在其推特上表示,「現在輪到我祝賀拜登和賀錦麗當選總統和副總統,我們建立關係所依據的價值觀再强大不過了。我期待著共同努力,促進我們的友誼,為國際社會做出貢獻。」換言之,台灣對美國的承諾不變,當然,包括萊豬進口。
數月來,台灣社會對於美豬是否開放進口持續激烈論辯,目前至少尚有二個問題:一、關於瘦肉精「零檢出」,中央與部分縣市不同調,也各有其理由。然而,如何做好切實管控與標示,才是根本所在。
二、教育部早於蔡總統宣布開放美豬進口之際,即發文強調學校一律採用國產豬,可是,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本(11)月2日討論《學校衛生法》修法,在野黨堅持將禁瘦肉精入法,執政黨卻認為針對性太強且掛一漏萬,前後態度顯然有別 ,最後保留了國民黨萬美玲版、民眾黨版、時代力量版三個版本,將送黨團協商。 對此,教育部強調目前法條已明定學校應「優先」採用沒有瘦肉精的國產肉品,且教育部將制定「採購契約範本」,要求「一律」用國產肉品,效力等同子法,應能確保校園可安心食用國產豬。表面上,看似屬於立法技術及方法之争議,但在野黨頻頻質疑,何不從法律位階較高的母法著手修訂,根本解決問題呢?
猶記得教育部當初發出公文給地方教育局和各級學校,要求學校供應膳食,「一律」採用國內豬肉、牛肉生鮮食材,還引用《學校衛生法》第23條,指出學校膳食食材選購「應優先」採用在地優良農產品,公文中使用「一律」的語句比《學校衛生法》中的「優先」強烈的多。不意,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討論《學校衛生法》的修正案時,經由立法委員的意見表述和潘部長的答覆,終於知道,對於瘦肉精的禁入校園,教育部的態度卻退回到「應優先」採用中央農業主管機關認證之在地優良農業產品,所謂「一律」,也僅止於行政指導的意涵,並沒有想要入法,以免滋生其他問題。
實際上,在行政運作中,為了回應現狀或解決問題,會在行政創意之後,儘速訂定法源,並作為實施的依據。何況,第23條已能明列禁用基因改造食品,卻不明白規定禁止乙型受體素與再製品的條文,不禁讓人聯想到是否有那些困難或壓力?
衛福部雖然一再宣稱進口萊豬的瘦肉精是在安全容許量以內,可是,仍有相當高比率的同胞不放心,就有如核能發電,其在科技實務運作上,已相當安全,然而,萬一出意外,將是一場大災難。另外,在開放美國萊豬進口的同時,不含瘦肉精的台豬卻要行銷國際,是否會造成進口萊豬愈來愈多,致本地消費者少有機會吃到國產豬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