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台換照 NCC應依法展現魄力(鄭秀玲)

出版時間 2020/11/07
■中天新聞台執照於12月11日屆期後,是否給予展延,以及未來其他新聞台屆期換照的事宜,相關當事人與NCC審查執照展延的社會責任,值得深思。資料照片
■中天新聞台執照於12月11日屆期後,是否給予展延,以及未來其他新聞台屆期換照的事宜,相關當事人與NCC審查執照展延的社會責任,值得深思。資料照片

鄭秀玲/台灣大學經濟系教授

最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正在審查中天新聞台6年期執照於12月11日屆期後,是否給予展延,未來也將繼續審查其他新聞台屆期換照的事宜。值得探討的是,新聞頻道換照相關當事人,以及NCC審查執照展延的社會責任為何?

低廉成本拿下萬年執照

有線電視新聞台的設立需向政府申請,一旦NCC依《衛星廣播電視法》規定通過資格及營運計畫審查,即可取得開播6年執照。新聞台業者只要付給頻道商一點上架費,並毋需像5大電信業者今年初向NCC申請5G執照前,以競標方式競逐使用頻段,共付了1420億元天價權利金。雖然兩者使用公共資源程度不同,難予相提並論;由於過去政經發展背景之下,國人較偏愛透過有線電視新聞台及其晚間政論節目觀看新聞,不像國外(例如英國)有多個優良無線新聞台。因此,有線電視新聞台業者以極低廉成本就取得收視率高的頻道6年執照,還可一延再延,變成萬年執照,實在是一本萬利!

近年來不少老闆不懂自愛,將其新聞台視為個人資產,為獲取選舉利益和其政治影響力,新聞內容偏頗、報導未經查證的假消息,甚至惡意抹黑攻擊異己等情事頻傳;其政論節目不避諱地每晚邀特定政黨人士(例如特定立委)發言。新聞台老闆們從那些政黨們得到的金錢及無形影響力,都放入自己口袋。不實報導影響到閱聽人消費(食安等)、颱風地震及國安資訊、選舉及其他決策,電視台老闆們不用負責嗎?被無辜批評的人,要自己花錢打官司或一生清譽不見,找誰恢復?

多家新聞台日夜拼政治,各政黨互相攻擊內耗不已,以致國人渾然不知瑞士洛桑管理學院2020年世界競爭力報告,台灣排名第11,較去年大幅上升5名,在亞太國家中高居第3;也不知數位經濟將帶來的便利和龐大商機;對於國內的教育及資安等重要問題視而不見。凡此種種攸關民生的公共政策,主流紙媒和財經雜誌多已深入報導,這些新聞電視台和政論節目連照抄都懶得做。

汰舊換新提升新聞品質

上述種種媒體亂象早就嚴重違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1條賦予NCC的職責:行政院為落實《憲法》保障之言論自由,謹守黨政軍退出媒體之精神,促進通訊傳播健全發展,維護媒體專業自主,有效辦理通訊傳播管理事項,確保通訊傳播市場公平有效競爭,保障消費者及尊重弱勢權益,促進多元文化均衡發展,提升國家競爭力。因此,呼籲NCC展現魄力,好好整頓國內新聞台,依照《衛星廣播電視法》所規定的換照審查辦法公平辦理各頻道屆期換照的准駁,尤其要評估其營運是否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或對國家安全、產業整體發展、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有不利影響。

在扁馬政府均曾消極的對少數電視媒體老闆不當使用公器予以懲處,例如2005年扁執政時東森新聞S台、龍祥電影台、華爾街財經台等7頻道因播放色情節目、內容過於商業化、財務結構不佳等因素,未通過新聞局的執照審核。馬執政時2010年年代綜合台因違反節目分級和節目廣告化,執照屆滿6年後未獲NCC展延。

因此,吾人呼籲各新聞頻道業者平時就應戰戰兢兢地專業公正報導新聞,珍惜政府以如此低廉成本就給予的執照,不要到換照時才呼天喊地的以「言論自由」大帽子,動員不知情的人士來逼迫NCC給予展延6年。

為了提升台灣競爭力,NCC應逐一仔細評估這類屆期頻道的表現,以汰舊換新的積極作為,慎選給予其他能專業經營、多元和客觀平衡報導的新申請人,才能大幅提升新聞台的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