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中南部的治安次等公民(施嘉承)

出版時間 2020/11/02
■台南長榮大學發生隨機擄人命案,案發現場附近荒涼,沒有監視器(左圖),案發後才有警員定時巡邏(右圖)。資料照片
■台南長榮大學發生隨機擄人命案,案發現場附近荒涼,沒有監視器(左圖),案發後才有警員定時巡邏(右圖)。資料照片

施嘉承/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常務理事、現職警員

近期台南長榮大學發生隨機擄人命案,讓大家發現路燈不亮、員警未能完成受理報案等問題,筆者作為一名服務過雙北市、台中市年資8年以上的警察,想從實務經驗討論台灣中南部的治安問題。

大家都知道監視器是台灣警察的眼睛,也是犯罪證據最重要的來源,但現行台灣中南部(新竹以南)大部分的監視器都較北部落後一大截,缺少線上調閱功能、畫質低落等問題,而這起事件的管轄地台南市,甚至連讓員警在所內線上調閱進行犯罪偵查都辦不到,而台南的員警出門調閱監視器,除了要找尋可調閱的主機位置外,還會發現許多監視器根本只是裝飾沒有在運作,導致光找尋犯罪證據這件事,相對於北部的員警來說,會花數倍以上的時間影響效率,能破案還算好,就怕因為缺乏證據變成不能破的死案。

業務多致辦刑案時間少

當然可能會有人出來反駁說,重大、特殊刑案的破獲率還是很高,但那是因為它們是被特別對待,撥出許多人力以及時間去專責處理,不然一般案件通常都是由派出所員警1人處理1案(除台北市以外),在1人身兼多案的狀況下,我們姑且不論該名員警的素質,即使是素質很高的員警,在責任制的壓力以及不正常的勤務制度下,也會顯得力不從心,對於罪刑較輕、不容易破獲的案件也可能會考慮草草結案。

另外,責任制的問題普遍存在於除台北市以外的各縣市,各地方的派出所員警除了要負責受理民眾的線上報案、所內報案以外,還有地方治安業務、地方行政協助業務等等,在處理完這些事務後要抽時間出來做刑案偵查,還會受到白天、黑夜時段差異的阻礙,導致能用心在刑案上的時間非常少。

責任制是該時段所發生的事情由1名員警統整負責,也就是說該時段若有兩名以上的被害人需要開案做筆錄完成程序,勢必要有1人等待或者是請其他同事協助,但前提是要有同事有能力協助以及還會有人情債的壓力,所以往往會有請另一當事人另外約時間再到派出所報案的排擠狀況,導致當天無法完成程序,這也是治安的漏洞之一。

除了上述監視器以及責任制的問題外,警界許多問題都與民眾治安環境息息相關,但各地方警察機關面對基層員警的反映,常常以「經費不足」、「尚待觀察評估」直接回應。就筆者聽到以及操作的經驗來看,台中、台南、高雄這3個台灣重要都市,連最基本的監視器線上調閱、駐地調閱功能都有問題,期許未來每位中南部納稅人在治安地位上能與北部人平起平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