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志明/東森財經台前資深製作人、大學助理教授
NCC即將在10月26日針對中天新聞台換照案進行公聽會,由於該案涉及國家角色、政治意識形態角力和中天新聞台是否會遭到撤照問題,可以說高度敏感,也高度受到各界關注。但是,「撤銷新聞台執照」這件事非同小可,因為有侵害新聞自由和箝制媒體言論的疑慮,即使在先進國家也十分少見。
就算媒體主管單位執意或刻意要撤銷電視新聞台執照,但「撤照」這種終極手段也如「七傷拳」,一個重拳揮出,傷人七分、損己三分,因此必須十分審慎,非到「求其生而不可得時」不使用!本文作者因曾經歷「東森新聞S台撤照事件」,因此將從該台被撤照又復照的過程和適法性問題,提出電視新聞頻道換照審議的一些建議。
2005年7月31日,當時的新聞局對外公布,不予換照衛星電視頻道計有東森新聞S台、龍祥電影台、華爾街財經台、蓬萊仙山、歐棚、彩虹及CASA等7家。新聞局並於8月2日函送行政處分書,給予不予換照的7家衛星頻道,不得公開播送該頻道,違反者將依《衛星廣播電視法》相關規定,處以3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由於新聞頻道被撤照,在國內尚屬首見,因此引發國內、外輿論嘩然,美國「保護記者協會」譴責台灣政府以「不負責任的報導」為由,吊銷「東森S台」的執照。《蘋果日報》當時的社論認為:「菁英主義的觀點總認為通俗大眾的節目意謂著低級、迷信、無聊,必禁之而後快。但品味低俗並不犯法,也屬於《憲法》保障的表意自由範圍。」國內有許多傳播學者,也對於新聞局撤銷「東森S台」執照的適法性提出質疑。
2006年,東森電視向行政院訴願成功,NCC在同年4月17日准予換照,「東森新聞S台」於2006年7月19日正式復播,歷經幾次改名,後來成為今天的「東森財經新聞台」。「東森新聞S台」復播後,合計停播期間廣告收入等損失,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出國家賠償3億7000多萬元。
2008年11月19日,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NCC應國賠新台幣3億4869萬元,全案可再上訴。台北地院承審該案法官趙子榮認為:「廣播電視法實行細則中,對於電視台營運計劃的審查規定,剛好讓政府假審查新聞節目比例,行侵害新聞自由之實。」判決書並說:「此一停播處分,未中立、民主、專業,且未去黨派化。」趙子榮法官並且在判決書上寫了一段話,至今發人深省:「對電視台管理,應基於避免政黨對決,且管制明確、法制化、去黨派化後,才可由政府予以管制,媒體有決定顏色的自由,但顏色沒有箝制媒體的自由。」
2010年3月31日,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宣判,當時新聞局最後的撤照裁決,是依審查委員會專業判斷的決議,加上經調查當時新聞局長姚文智,並無影響審查委員會決議的事證,也無官員有過失,因此不必負國賠責任。但此判決並不影響已復照的東森新聞S台繼續營運。
「東森新聞S台」遭到新聞局撤照,但是案子一送到行政院訴願會,不到1年的時間,行政院訴願會就撤銷新聞局的裁罰命令,並由當時已成立的NCC核准復播,想必其中出現許多明顯的行政程序和適法性瑕疪,除了「政治意識形態」作祟之外,本文尚列舉其中的重點:
置之死地
2005年8月2日,行政院新聞局文到東森電視,要求自8月3日起,即不得公開播送「東森新聞S台」,也就是只給了「東森新聞S台」1天的時間「料理善後」。「東森新聞S台」員工在震驚、恐懼、傷心的情緒中,進行告知觀眾,頻道節目即將在24小時內斷訊的消息。
新聞局快刀斬新聞台,就是為了不讓「東森新聞S台」有留下活口的機會,被行刑者還來不及喊痛,就已經人頭落地!就算要被當掉的學生,也都還有「補考」或「留校察看」機會,但新聞局卻是完全不考慮給「東森新聞S台」留下任何一條生路。此等罔顧行政程序、觀眾權益和電視台員工善後的做法,是「東森新聞S台」撤照案最明顯且最重大的瑕疵。
弟代兄死
當時違規核處金額最高的是東森新聞台,三立新聞台排第二,東森新聞S台排第三。照順序來看,要撤照的電視台應以東森新聞台為優先,但當時的換照審議委員會議,竟想出了「弟代兄死」的決議來!也就是留下東森新聞台,然後把營運規模比較小的「東森新聞S台」拖去就地處決。就法律層面來看,如此決議可說完全站不住腳,這也成為「東森新聞S台」之所以能快速復播的另一個重要因素。
抄家滅族
當時換照審議委員極有意見的,大多是「東森新聞S台」播出的「社會追緝令」節目,但是「東森新聞S台」還有許多得過金鐘獎的好節目,如:「台灣尚美」、「中國大體驗」等,審議委員卻是沒有列入考量。如果換照審議委員對於特定節目有意見,大可要求它停播,但是把整個播出平台一次給消滅,如此做法是否公允與合乎比例原則?這也是新聞局在法、理上無法說服人的地方。
中天新聞台換照案備受矚目,未來換照審議委員如何決定,本人無從置喙。但是無論是NCC或是換照審議委員,都應該再一次回顧「東森新聞S台」被撤照時的官方粗暴手段,及讓媒體足以噤若寒蟬的侵害新聞自由效應。本文作者也再一次引用趙子榮法官在判決書寫的:「媒體有決定顏色的自由,但顏色沒有箝制媒體的自由!」呼籲NCC及換照審議委員,都能排除政治意識形態干擾因素,就專業、中立、民主、公平立場,進行審查中天新聞台換照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