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宏男/東海大學兼任助理教授、台灣私立學校教育產業工會祕書長
國內大學私校佔七成,專任教師約五萬名左右,教師節的前夕,卻有一群名不正、言不順的教師在各大專院校苦撐著,他們做的事比專任教師還多,流的汗不比專任教師少,得不到同等的對待就算了,還被學校用完了就丟,多年來不受到政府與社會重視,他們的尊嚴屢受踐踏,在學校永遠是弱勢一方,悶不吭聲,敢怒不敢言,身怕一但得罪校方,下一年度就丟失了飯碗。
在立法院一份研究報告顯示,國內專案教師人數,分別是102學年度1357人、103學年度1638人、104學年度1918人、105學年度2369人、106學年度2200人、107學年度2100人。更深入去瞭解公私立學校會發現,各年度私立學校專案教師約佔總人數八成,顯示私立學校聘用專案教師比例大於公立學校。也就是說,私立學校對於專案教師需求大於公立學校。
這將衍生出什麼問題?在少子化浪潮推波助瀾下,專案教師聘用,固屬於短期補充性人力,些許的不法私校藉此提高編制外比率,節省校方人事成本,用以推展校務,專案教師簡直便宜又好用,一旦私校將其視為常態化現象,編制內教師銳減,將嚴重影響高教品質。
除了影響學生之外,同工不同酬是血汗專案教師與專任教師最大的差別。無論是教師權益或教師待遇上,都不如專任教師豐厚,主要是國內《教師法》第三條定義的教師,開宗明義規定:本法於公立及已立案之私立學校編制內,按月支給待遇,並依法取得教師資格之專任教師適用之。至此,專案教師雖為專任,確係屬編制外,而非編制內教師,不受到《教師法》內的保障,美其名是校內教師,實際上卻受到學校不利與不當對待。像這種道德上的不正義,已經嚴重影響與打擊有意從事教職年輕學者。
近年來工會屢次接獲會員表示,合約上係以專任教師聘用,事後校方卻告知因財務困窘與人事精簡,不得不暫時先以專案教師,待過幾年適應學校後,再以專任教師聘用,一年一聘之下,只好半推半就的委屈接受。然而好不容易求來的教職,換來的卻是一座血汗工廠,有加班確無加班費,有行政職確無行政加給,三人的工作量,當一人使用,付出了血汗,得不到回報。媳婦一等再等,始終未熬成婆,合約到期後,以不適任的方式,解除合約,惡劣的手法,汰換教師。
綜上,我們呼籲政府應肩負職責,恪遵《憲法》保障人民應有的工作權,同工就要同酬,設法提出有效的解決之道,保障他們應有權益,不要流於形式,淪為私校打手,欺壓這群手無寸鐵,弱勢的專案教師,更不應縱容私校以專案之名欺凌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