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千人計畫」 台灣國安問題(李布蘭)

出版時間 2020/09/16
■遭爆料曾任中國「長江學者」與「千人計畫」的學者一度參與台科大校長遴選,才讓台灣學者在中國兼職的長年問題引起關注。資料照片
■遭爆料曾任中國「長江學者」與「千人計畫」的學者一度參與台科大校長遴選,才讓台灣學者在中國兼職的長年問題引起關注。資料照片

李布蘭/國立科技大學教授

台大化工系教授李篤中參加國立台灣科技大學校長遴選,卻遭爆料曾經擔任中國「長江學者」與「千人計畫」,引起爭議,李篤中昨天下午透過台科大發表退選聲明,讓風暴落幕,但此事件值得主其事者乃至社會各界嚴肅看待。要釐清這起事件的關鍵問題包括:領取中國國家戰略科技獎勵是否違法?中國兼職資訊充分揭露?台灣相關法令與規範周全嗎?以及面對「中國特色」的重點科研計畫侵蝕,民主開放社會如台灣、美國,如何在不妨礙學術自主前提下加以規範?

美以學術間諜查辦學者

從中美貿易戰開始,印太地緣政治新版圖的形成,到建立與中國脫鉤的全球新產業鏈,美國政府以「學術間諜」查辦全美大學與國家實驗室,始終是中美戰略博弈的一個重要戰場。今年1月61歲的哈佛大學教授李柏被捕是高潮;他是美國最頂尖的奈米化學家之一,被看好獲得諾貝爾獎。6月初李柏被正式起訴,遭指控隱瞞欺騙,沒有依法揭露參與中國千人計畫。5月哈佛大學校刊《艷紅(Crimson)》引用美國檢察官的話,指控中國千人計畫提供李柏每月5萬美元個人薪水是「貪污等級的金錢」。

我們要問,參與千人計畫的台灣學者有幾位?領取中國薪水與研究經費也是貪污等級的嗎?國立大學教授校外兼職擔任公私立機構有給職顧問、獨董,不僅必須事先報備奉核,還得繳納學校行政管理費至少一個月薪給。反觀台灣專任教授擔任中國大學博導、講座教授、長江學者與千人計畫,曾經過三級教評會核准嗎?研究計畫的專利智財屬誰?檢視這些問題,顯然台灣在中國兼職相關規範是一大片灰色地帶。

頂尖期刊《自然》曾在2018年報導中國以高薪、重要職位加上豐厚的研究經費,吸引海外超過7000人加入千人計畫;《紐約時報》2020年報導中國以超過美國3至4倍的薪水,吸引海外超過1萬人加入千人計畫。《紐時》報導也指出美國大學鼓勵國際合作,沒有法規禁止接受外國研究經費,原本也未明文禁止同時隸屬外國高教或研究機構;但如果研究學者利用大學或高科技公司實驗室發展出尖端有價的技術,未經揭露,在中國進行相同的研究,喬治城大學教授即對此表示:「即便不犯法,也是違反專業倫理」。

類似國際學術界慣例,台灣學者可以透過科技部申請執行雙邊、區域性或歐盟等國際學術合作計畫,一般作業程序是徵求研究計畫書、同儕審查、經費雙邊分攤,經費大部分是用在國外差旅費以及研討會,主持人除了科技部每月1萬5000元,不另外支人事費。這種國際學術界公開透明、單純學術研究的合作精神及慣例,截然不同於中國封閉、資源集中個人的重點科研計畫,遑論還言明要配合中國戰略目標。

面對中國非典型、非公開、集極權國家資源的各種攬才計畫,民主開放社會如台灣、美國,該如何在不妨礙學術自主的前提下加以規範?我們鼓勵與中國常態性「單純」學術交流活動的同時,又要如何拿捏國家主權與國家利益分寸,避免概括性地以「親中」一詞批評禁止?這從來不是一個簡單的命題,需要精緻謹慎的評估與折衝,而無論如何,其中資訊充分揭露絕對是必要條件。哈佛大學校長接受校刊訪問提到,「學校無法調查教授參與外界活動,只能倚靠教授的誠實與好信仰遵循學校適當程序;大學不是執法或情報機關,一旦發現教授未據實揭露,如何處理十分棘手。」

回到台灣,曾經擔任中國長江學者與千人計畫的學者必須回答:參與千人計畫的權利義務為何?曾經獲得台灣任教的大學核准否?獲得薪資及相關報酬是否申報所得?研究經費有無依規定繳交學校管理費?以及過程中可能衍生的利益衝突為何?

兩岸兼職資訊充分揭露

事實上,美國指控中國藉該計畫竊取尖端科技與智財權,並非無地放矢,甚至案例不勝枚舉。美國助理檢察總長因而以「搶劫、複製、取而代之(rob-replicate-replace)」描寫中國科技間諜戰政策。《外交政策》雜誌指出,中國有計劃地竊取,造成美國損失智財權每年約2000億至6000億美元。起訴李伯教授的檢察官直指此類間諜戰「是美國最嚴重的美國國家安全的議題,卻沒有人討論。」

我們要問的是,這是否也是台灣國安議題?有人討論嗎?我們的高等教育,尤其幾所頂尖的國立大學,雖然是培育科技人才的搖籃,也是尖端技術研發重鎮,所屬專任教授在中國兼職領薪,主持中國國家資助的研究計畫,發表論文作者身分同時隸屬台灣與中國兩邊大學,符合科技部與教育部的法規嗎?這些長年存在於台灣學術圈的問題,如果不是遭爆料曾任中國長江學者與千人計畫的台灣學者極可能通過校長遴選,領導未來的技職龍頭台科大,也許永遠不會引起大家關注。

羊跑了,羊圈的破洞還需要補牢嗎?答案已經很清楚了。我們需要一份完備的法令,規範學者執行研究計畫所牽涉的利益衝突,清楚要求資訊充分揭露。就讓台科大校長遴選爭議是最後一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