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毒的「國家利益」優先說(林臻嫺)

出版時間 2020/09/03
■國民利益被國家利益交換犧牲的,不過只是「可能吃下瘦肉精的健康代價」,將來,當政府以同一邏輯,拿「國家利益」要國民去參戰,國民應該也會覺得很順理成章吧!示意圖。資料圖片
■國民利益被國家利益交換犧牲的,不過只是「可能吃下瘦肉精的健康代價」,將來,當政府以同一邏輯,拿「國家利益」要國民去參戰,國民應該也會覺得很順理成章吧!示意圖。資料圖片

林臻嫺/台南地方法院庭長

針對政府宣布明年開放進口含萊克多巴胺的美豬及30月齡以上美牛進口,《蘋果日報》8月31日《蘋論》以:「蔡總統宣布的第一時間,就已清楚表明是基於『國家整體利益』與『戰略發展目標』,其他如食安、政策髮夾彎……都成為必須退讓、犧牲的次要乃至不重要的事情……。相較成天想奪台灣命的北京中共政權,華府想從台灣拿到的地緣政治以及經濟利益,就算是高額保護費,台灣也是兩害相權取其輕。」

國民沒有說「不」的權利

言下之意,政府目前所做的一切決策,必然是基於「國家利益」,而「國家利益」一定是高過「國民利益」,而這個「沒有國、哪有家」的「國家利益」優先論點,如果推衍到一個極致,政府基於「國家利益」所做出的任何決策,都是正確的,且都是不容置疑,更不需要受到任何其他機關監督節制的,因為,相較於「國家利益」,「民主、法治、權力分立等保護『國民』利益」的這些原則,是都可以退讓,甚至棄而不顧的。

而這個國家利益優先的論點,其實聽來非常熟悉,好像在許多獨裁者,或者軍國主義崛起的歷史進程中,都可以找出此類論證。我舉日本的例子,也許可以說明此論點的危險性。

日本在1925年通過《普通選舉法》,1928年舉行初次普選,1929年「濱口內閣」成立,被稱為是立憲後民主政治及政黨內閣制的頂點。但為何在短短1年後的1930年,民主政治卻從頂點摔落,轉使軍國主義興起,而走向戰爭?這是日本自戰敗迄今,思想學界一再追問的難題?

日本思想家「久野收」與「鶴見俊輔」,在其等合著的《現代日本的思想》一書中,是最早提出日本《憲法》中「顯、密二教」的衝突說法。該說認為首相伊藤博文當初主導修訂的《明治憲法》中,即隱藏著「密教」與「顯教」的雙重統治系統,所謂密教即「君主立憲說」(天皇最高機關說),是拿來統治受過西方高等教育的知識份子;而顯教即「絕對君主說」(國體說),則是拿來統治沒受過什麼教育的一般國民及軍人,以此雙重政治體制來穩固統治基礎。

因為,只有受過西方高等教育思想的知識份子,會要求《明治憲法》中的「立憲主義」,主張「權力分立」,及堅持「議會路線」,即凡事要求政府須依照《憲法》法律,要有權力制衡,且「國民的生命、身體、財產等利益」是遠高過於「國家利益」,不管任何政策,都必須由議會民主來進行監督節制,以避免政府濫權。不幸的,這些人畢竟僅是少數,他們講的道理總是曲高和寡。

多數的國民及軍人,是受到「顯教」的教育路線洗腦,要絕對尊崇、擁戴萬世一系的天皇,不能有任何懷疑,是要將「國家大我利益」,放在「國民小我利益」之上,當國家要國民犧牲的時候,國民是沒有說「不」的權利。

日以國家利益走向戰爭

尤其是,在國際局勢嚴峻衝突時,這種「國家利益優先」或是「國民利益優先」的矛盾,可能會最激化。如同1930年,即是因為避免國際發生戰事,英美日義法等5國,在倫敦簽訂《削減戰略武器條約》(START),日本濱口內閣事後被認為侵犯統帥權,當時支持內閣做法的美濃部議員,在1935年後即遭軍方以「國體明徵運動」打壓,甚至威脅要以不敬罪起訴,最後黯然辭去議員,此被稱為「天皇機關說事件」,政府事後兩度發出「國體明徵聲明」。

有學者認為這正代表著,主張「國家利益優先」的顯教,對主張「個人利益優先」的密教「討伐的勝利」,日本最後以「國家利益」走向戰爭,其實一點都不意外。

因為國民利益,在國家利益優先的論理下,是當然可以被犧牲,交換的。以此論點出發,自然很能理解衛福部部長陳時中在廣播節目所說:「我國是用開放進口『換』一個台灣在國際上的地位。」因為,要爭取「國家的國際上地位」,「國民的身體健康」是微不足道,是可被交換、犧牲的。

然而,今天國民利益被國家利益交換犧牲的,不過只是「可能吃下瘦肉精的健康代價」,將來,當政府以同一邏輯,拿「國家利益」要國民去參戰,甚至交換、犧牲「生命、自由、財產等利益」時,國民應該也會覺得很順理成章、理論一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