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做細胞 沒用上能退費嗎(楊哲銘)

出版時間 2020/08/23
■衛福部可以考慮草擬細胞治療的定型化契約以昭公信。示意圖。資料照片
■衛福部可以考慮草擬細胞治療的定型化契約以昭公信。示意圖。資料照片

楊哲銘/台北醫學大學醫務管理學系教授

衛福部於民國107年修訂「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開放自體免疫細胞等6大類治療,迄今近2年。新聞報導有一名癌症患者尚未進行細胞治療就病逝,總醫療費用約16萬多元,其中1萬多元為病房費及住院期間的藥物等費用,另15萬元為細胞治療費用;病人家屬認為,家人未接受細胞治療就病逝,院方應退還15萬元費用,但遭院方拒絕。

家屬向衛生局檢舉,醫院才表示願意退費,但告知家屬僅能退約12萬元,衛生局再次介入調查。

衛福部醫事司表示,細胞治療是由醫療院所向衛福部申請,經審核通過後,再送縣市衛生局申請收費標準。衛福部醫事司設有「細胞治療技術資訊專區」網站,網站內有「細胞治療哪裡找」、「檢舉專區」等分項,網站中列有各細胞治療的費用,功能類似健保醫材比價網,讓民眾參考。

細胞治療開始就算啟動

醫事司表示,民眾若得知有違法情事,可到該網站檢舉,再由縣市衛生局派員稽查,一旦證實醫療機構違法,情節嚴重者可依特管辦法撤銷治療許可,甚至依《醫療法》勒令停業處分。

但是像這個新聞事件,即便病人尚未植入細胞治療,要求醫療機構全額退費就一定合理嗎?細胞治療在癌症的應用,通常是從患者血液萃取出免疫細胞,經實驗室培養增強其抗癌能力,再輸回患者體內,以治療癌症或預防癌症復發。也就是說細胞治療何時啟動呢?當醫療機構為病人抽血,開始進行免疫細胞的萃取跟培養就啟動了。

這是一個訂做的概念,就像是訂做西裝一樣,訂做了西裝,即便是訂做人還沒有交貨就過世了,訂做人的遺產繼承人可以拒絕付錢嗎?而且訂做細胞跟訂做西裝還有一個最大的不同,訂做西裝還可能修改一下轉賣他人,但是訂做細胞僅能供訂做人使用,人死了就全數報廢。

所以訂做的免疫細胞即便病人來不及使用,但要承攬的醫療機構負責全部損失,並不合理。就像旅遊契約一般,雙方可以事先議定退費的時機跟金額,臨時取消旅遊,不見得能全數退費。所以重點是履約的條件是否在契約有詳實約定,也符合誠信原則。

由政府草擬定型化契約

跟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中央主管機關為預防消費糾紛,保護消費者權益,得選擇特定行業,擬訂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定型化契約條款係指企業經營者為與多數消費者訂立同類契約之用,所提出預先擬定之契約條款。醫療行為是否是消費行為,雖然一直未有定論,但衛福部過去也公告有臍帶血保存定型化契約範本、一般護理之家定型化契約範本、產後護理機構及坐月中心定型化契約範本等。

由於醫療技術的專業性,病人和醫療人員之間存在高度知識不對稱性,公權力適度的介入,可以幫助雙方建立互信的溝通管道。因為醫學美容的糾紛層出不窮,衛福部在民國103年公布了14項「美容醫學處置同意書及說明書範本」,並於民國105年增修為16項,詳載手術目的、執行方法、預期效果、可能併發症與發生機率及處理方法等資訊,也是前車之鑑。

細胞治療是比醫學美容更前緣的精準醫療,有複雜的科技內涵,一般民眾對於細胞治療的了解一定更有限,為了保護病人,也協助醫療機構釐清退費應有的標準流程,建議衛福部可以考慮草擬細胞治療的定型化契約以昭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