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鴻達/台灣金融研訓院院務委員
金管會日前公布「綠色金融行動方案2.0」,內容頗多新穎觀念與做法,其中研議上市櫃公司的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CSR),須依「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建議書(TCFD)」的架構,加強企業對氣候相關資訊公開。
這項政策預期將可引導企業思考氣候變遷將對該企業的衝擊,包括直接衝擊與間接衝擊,同時也思考這將為該企業帶來什麼轉機或商機。因此越來越多的國際投資機構將此資訊做為選擇投資標的重要依據,國內相關企業應妥為因應。
為什麼金管會會採TCFD的揭露架構呢? 因為該架構利用企業「趨吉避凶」的原始本能,要求個別企業一步步地思考一系列問題。首先要企業自己回答,氣候變遷對自己公司的風險是什麼? 淹水風險會增加嗎? 能源使用量會增加嗎?政府假如課徵或增加能源稅,對公司的財務衝擊如何? 若有更具效率的器具或產品出現,我的公司還有競爭力嗎? 我的公司若是排碳大戶,企業形象將受影響,對產品的銷售影響有多大?
之後企業就要思考這給自己企業帶來什麼轉機,如何將這些風險轉化成為轉型的驅動力。如何提高自己的能源效率,改採用更為清潔的能源,生產更為環保的商品,以迎合越來越多的綠色消費人口。有別於傳統環保法規的強制要求申報一系列的數據,TCFD則是設計11個問題引導企業思考自己的未來,利用企業自利心化危機為商機,同時達成減碳的目的。
有了TCFD的基礎後,金管會希望未來金融業也將氣候變遷納入壓力測試項目,讓金融業了解氣候變遷對其資產負債影響。這雖然是一件大工程,但國際上也已經啟動。例如國際貨幣基金(IMF)在今年4月發布的新版壓力測試指引就涵蓋這個項目;新加坡內閣在回答國會議員質詢時,也答覆將進行此項工作。未來除了個別金融機構要做其壓力測試,也要做整個金融業的壓力測試。
事實上金融氣候壓力測試是KYC的再延伸,金融機構要能掌握其資產或抵押品在極端氣候下可能遭受的損失。例如英格蘭銀行的報告指出,全英國的房貸中約有10%處於易淹水區。因此建議各銀行清查有多少房貸抵押品在易淹水區,再設計各種淹水情境高度時,預估將造成的損失。除了此「實體風險(physical risk)」外,另外還有一種「轉型風險(transition risk)」也必須衡量。
例如英國全數銀行放貸給化石能源開採或發電業者、高溫室氣體排放業者的總金額高達銀行普通股權益(CET1)的7成,一旦政府增加能源稅等提高碳定價措施,極可能減少這些高排碳企業的營收,甚至影響其還款能力。又如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估計,在邁向低碳經濟的過程上,全球約有15%金融資產的價格可能會受影響。
過去我們可能比較關心股票房地產下跌,或是匯率造成的資產縮水。事實上還有碳定價的風險。例如極端氣候越來越嚴峻,各國政府勢必提高能源稅等「碳定價」措施,這時手中握有高排碳資產的人,就必須承擔代價。例如政府提高碳稅或提高碳交易價格時,能源密集產業如煤礦、鋼鐵或石化廠業者的獲利與資產將減少,股票持有者的資產就會縮水,放款給這些業者的風險就會增加。
台灣雖然還未實施碳定價,但被迫實施的壓力越來越大。例如歐盟是一個已經落實碳定價的地區,生產成本會較高,為了減少其他沒有實施碳定價國家的商品在歐洲造成不公平競爭,因此歐盟計畫開徵「邊境調整稅」。也就是說將對來自沒實施碳定價國家的商品,開徵特別關稅。
歐盟這個想法已經研議多年,內部支持的人也越來越多,再加上貿易戰的推波助瀾,很可能很快會實施。因為與其繳關稅給其他國家,不如自己實施碳定價,所開徵的稅收還能進台灣的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