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陳旦/交通部前部長
2017年下半年開始的國家前瞻基礎建設,8年預計投入8800億元,是這幾任總統規模最大的多年預算。下周一(8月17日)立法院要審議該建設第二階段預算,許多3年前指責的論點又在輿論中喧騰,許多建設的初衷被新人事新時勢遺忘,立院諸君怎麼審定呢?
以佔比最高(47%)的軌道建設為例,最多的批評是「新瓶裝舊酒」,說用前瞻之名轉納各機關既有執行計畫;另外是「亂挖錢坑」,說輕軌計畫一無是處,還讓地方政府玩大車。首先,請立法院諸君先問問政府存在的理由,不就在「公共」兩字嗎?人民食衣住行育樂的需求是基本需要,是人權。個人能力不足實現時,政府要藉公共資源來協助有需要的民眾。作為人民「行」權的保障,公共運輸當然是政府不可迴避的責任。
流標成常態從源頭減量
因此在中央部會,「行」的資源分派,不該是汽機車貨物稅、牌照費的減免;不該是增設停車位換取額外建坪;更不應該是高速公路免收通行費!到執行層級,民選首長呼應前瞻號召,對實現「行」權經費的排序,願意規劃更普及的公共交通,而不是因循舊習花錢建每車位150萬元地下停車場時,不就是政府「公共服務」角色的復活,地方自治的啟動嗎?
優先而且全力推動公共交通,是政府的基本功課,哪有什麼新酒舊酒之分?用特別預算統合各單位年度經費,正是要責求相關機構加緊落實基本功,又豈可有什麼「新瓶」酸語?
其次,用「錢坑」形容軌道建設,實在是污名謾罵。事實上,近代技術發展讓輕軌系統成為大家族,可以有各種工程內容來適應各級中小都市的需要,不見得是無底錢坑的投資。前瞻預算中撥列半個地下停車場經費,給15個都會走廊和旅遊景區分別規劃軌道服務,在技術面分析評估適宜的運輸系統型式,在社會面調查規劃過程中溝通民意,培養公共交通運量,導正偏重私人運輸的都市環境,進而凝聚共識改進街頭景觀和空氣品質。像歐日小鎮,讓軌道系統成為城市行銷的亮點。
地方政府經由這個過程認識軌道系統,衡量需求和財力,再選擇要不要多路線建設改造都市,要不要密集發車替代私人交通的弊害。這少少的規劃費促動了自我檢視,警示了錢坑威脅,挑選適宜的公共交通系統。避開錢坑的抉擇,就是落實地方自治!
拋開以上對前瞻基建未求甚解的指責,執行3年的特別預算,又逢經濟困頓的疫情,當然有該嚴謹檢討的地方。例如:1.有沒有辜負「特別」的精神?各機關年度經費統合成特別預算,結果是否更努力更優先呢?檢視整體執行率只是起點,要突顯案例,慣性的落後託詞不該容忍,積極創新的作為應該要宣揚提拔。2.有沒有「衝量」的遺害?一口氣8800億元建設當然會挑戰行政能量,更會擠壓營建資源,尤其碰上台商返國,人和料齊漲,流標成常態。檢討績效時,不宜片面苛責執行率,而應該從源頭減量重修順序。
減少無謂的照顧性工程
3.有沒有「(建立)標準」的政策,特別預算規模大,同時並進項目多,個別產業或系統有可能具有設定國家標準、發展國產的機會。創新性項目即使未具經濟規模,也應該要與國際標準接軌。4.有沒有依照「(法定)機制」?什麼情況下本預算可以增加新案?3年半前雙北都想緊急掛號,被告以時程已過;現在第一階段案件的北宜直鐵內容已經變成更昂貴的高鐵延伸宜蘭,桃園鐵路地下化內容增加,兩工程的財務計畫都有大幅變動,卻都可以補掛號?
5.有沒有「檢討(計畫)」的勇氣?前瞻基礎建設預算中有200億元經費供縣市建停車場,原來就不符合前述政府扶助公共交通的角色。加以台灣近年空污嚴重,2017年12月行政院「空污防制行動」設定燃油汽機車2035年停產,立法院也在2018年6月修正《空污法》,都強調節制移動性污染。新政策和新法令下,不該鼓勵私人交通,政府不宜在本特別預算中再編列停車場工程項目。
在全球新冠病毒威脅下,立委加班檢討龐大的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一方面當然要建立樽節的共識,留出財力因應產業的紓困和轉型;一方面必須抓緊該預算前瞻意涵,長遠思考,基礎做起,減少無謂的照顧性的工程。敬請立法院諸君迎向歷史時刻,為國家大計把關!